幸福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90载栉风沐雨,90载艰苦奋斗,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创造人民幸福生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全党同志要更加奋发有为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和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尤其应正确认识什么是幸福,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做到三个统一
什么是幸福?一般的解释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对人们来说,幸福是主观性概念,来自于自身的心理体验,是一种对生活满意度的切身感受。什么是幸福观?顾名思义,就是指人们对幸福的基本看法或态度。幸福观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相联,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幸福观。一个人的幸福观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追求,影响一个人的立身行事。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公仆,其言行对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具有重要的示范与表率作用,其能力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正确的幸福观是领导干部立身行事的精神指引,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才能更好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地带领人民群众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领导干部正确的幸福观,应既反映党的主张,又体现时代风尚。为此,需要做到三个统一。
物质生活幸福与精神生活幸福相统一。构成幸福的要素主要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领导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离不开基本物质条件。因此,不能一概否定领导干部追求物质生活幸福。但领导干部在追求物质生活幸福的同时还要深刻认识精神生活幸福是一种更高层次、更持久的幸福,把精神生活幸福作为人生的基本追求。
奋斗与奉献相统一。雷锋曾在日记中写道:“我觉得人生在世,只有勤劳,发奋图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才是最幸福的。”这句话揭示了一个道理:幸福不能靠主观臆想,而要付诸实践。奋斗是幸福的源泉,创造是实现幸福的途径。这句话还说明一个道理:对自己奋斗的事业应甘于奉献,这样才最幸福。领导干部首先应为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积极创造,同时又应把奋斗和创造的成果用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使奋斗与奉献统一起来。
个人幸福与人民幸福相统一。马克思指出,“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这就决定了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幸福作为奋斗目标。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要求领导干部把实现个人价值、追求个人幸福和实现社会价值、追求人民幸福统一起来,既关注自身发展,更强调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