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完成承担的两个国家社科重点项目研究任务,我带领课题组跑了7个县。我的研究任务分别是怎样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合作经济组织既然是其重要研究内容,因此,在这次调研中,我们特别关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皮包合作社”迅猛发展
我对我所跑的7个县的共同印象是,自2008年始,从数量看,合作社的发展异常迅猛,增长速度几乎都是成倍的。但深入调研后,我们发现,在这些合作社中,“真合作社”十分少,多是“伪合作社”。根据我们的调查,“皮包合作社”的“皮包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从创设看。这种合作社是空壳的,没有自有资金,甚至社员没有入股或象征性入股,“注册资金”多是假的或虚的;也因如此,这种合作社一般都没有自己的财务;某县的农委主任就告诉我:鉴别真假合作社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看它是否有自己的账本。
其二,从组织看。这种合作社从形式上看,组织机构是健全的,也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名堂,但其实际控制者往往是某个“能人”、“大户”或“老板”,真正的农民合作十分鲜见。
其三,从管理看。这种合作社往往也有一系列管理制度贴在墙上,但通常是不执行的,不要说“民主管理”,社员“开会”都很难得。
其四,从运营看。许多空壳合作社是不运营的,有些合作社虽然是运营的,但实际上是“公司+农户”模式或协会性质组织套上合作社外衣,搞点技术服务或培训而已,看不出“统一经营”的迹象,更体现不了市场议价能力,也没有二次分配或返利这一说。
地方政府何以能容忍“皮包合作社”
在发展合作社过程中,一方面,政府的参与或推动将节约合作社的组织成本,促进合作社的兴起与发展;另一方面,政府权力又往往是个人权利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它的积极性的发挥有可能致使合作社的发展结果事与愿违,其主要表现在:
第一,合作社数量超常增加。如前所言,在这些地区,合作社数量几乎都是在很短的时期内成倍增长的,如果没有政府这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县乡干部普遍“头痛”。他们的抱怨是:我们知道政府不应该直接介入,但我们不干则合作社就很难搞起来——许多合作社正是由县乡科技干部领头搞起来的,而且他们也已经意识到,已经搞起来的许多合作社往往“不像那么回事情”。
第三,许多农民漠然。一些合作社是搞起来了,可是农民对它漠然,甚至一些参加了合作社的“社员”也不明白合作社到底是什么。“合作”成了政府和乡村精英们的事情,普通农民漠不关心。给人的感觉是,农民们“被合作”了。
第四,合作社走样了。如前所言,“皮包合作社”已经泛滥,有点像样子的少数“真合作社”也不完全按照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组建、管理和运营。让人满意的合作社凤毛麟角。
该换换执政思维了
农村基层干部确实为合作社的发展作出了努力,但他们努力的效果却不尽人意,这里面有没有一些“中国特色”的原因?
之所以如此,与中国的“压力型行政体制”有关。今天,合作社发展之所以有如此乱象,“压力型行政体制”功不可没。“压力型行政体制”在政府日常工作中最常见的表现就是:一窝蜂、搞摊派、分任务、下指标。我们发现,上级要求下级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发展出多少合作社来,并且搞评比,奖“先进”,罚“后进”。如此一搞,“皮包合作社”还怎能不如雨后春笋呢?
再次,还要指出,之所以如此,与乡村精英合谋有关。这里讲的乡村精英既包括基层干部,也包括“乡村能人”。基层干部要实现“压力型行政体制”下必须完成的政绩,而“乡村能人”则眼盯着合作社可能有来自政府的“好处”,二者一拍即合。于是,受利益驱动,“能人”们纷纷期望把他们的企业、协会包装成合作社。
最后,不得不说,之所以如此,与地方政府的发展冲动有关。GDP的多少不仅仅是表现政绩的“光辉数字”,也是决定地方政府可用财力的“真金白银”。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当然是“不惜一切手段”发展经济。很自然地,合作社也就被地方政府当作“手段”急功近利了一把,让合作社承担起诠释“硬道理”的历史使命。地方官员们一厢情愿地认为:尽快把合作社搞起来,农业就规模化、现代化了,于是经济就发展了。
(作者为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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