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史使命感来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
我们实行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权利,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将管理国家的活动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依法治国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依法治国的目的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可见,法治建设关乎经济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法治建设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使社会各界发挥创造历史的主人翁精神,满怀责任与使命、期待与憧憬,广泛参与,积极行动,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治,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使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坚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与立足中国国情相结合;坚持以制度建设和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文明水平。在现阶段,就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等方面扎实推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为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通过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法可依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二是通过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以法律实施来检验和推动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灵魂。三是通过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没有监督,法律难以有效实施。同时要依法行使监督权,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四是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和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五是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作者系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