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开”绝不只是把药房搬出去
www.fjnet.cn?2007-10-2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我来说两句

  虎扑篮球:“医药分开”的问题,中央已经定了调子,广东下一步将剥离医院门诊药房。“医院最好不要有自己的药房,让患者到社会上去购药。”广东卫生界首席官员对这场改革的内容说得很明确。目前,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紧急召开常务理事会,研讨如何落实这一“医药分开”战略决策。(10月22日《法制日报》)

  这些年,药价高烧不退,有关部门已经对降低药价采取了20次左右的行动,但却并未改变老百姓医药支出节节攀升的局面,降抵药价只能用“空降”来概括。而反思药品降价遭遇种种“软抵制”的原因,公众也都把问题指向了“以药养医”这一体制顽疾。

  在“以药养医”的体制模式下,医院的收入主要依赖于卖药收益,医生的“大处方”开得欢,因为他们可以从那些高价药、特价药中获取相应的提成。当医院和医生成为药品价格上涨的既得利益者,在对利润与利益的无止境追求中,患者自然无法改变其被盘剥的命运。从这个意义看,实行“医药分开”,来彻底改革“以药养医”的体制,的确是着眼于从现行医疗体制层面来解决老百姓“吃不起药”的难题。

  诚然,有着良好初衷的“医药分开”,只有最终在实施过程中达致其愿景,这项制度改革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而制度是作为激励而存在的,“医药分开”要想真正得到推行,就必须对相关主体起到真正的激励效应。质言之,就是在药品供应商、医院以及患者等主体之间,形成一种利益平衡关系。比如,对药品供应商们来说,他们需要获得一定的利润空间;对医生来说,告别“以药养医”之后,他们的薪金福利能够得到保障;对患者而言,他们可以在外边的药房及时方便的买到平价药。

  试想,如果医药分开之后,如果政府不能大幅度在公共医疗方面增加投入,失去药品收入支撑的医疗机构必然会陷入运营困难的状态。也就是说,医药分离必须在拥有相应的物质基础支撑下,才可能顺利实施,否则的话,即便是老百姓“吃得起药”了,还会“看不起病”——医疗诊断的费用会被极大的抬高。同时,还有可能出现医生与外面药店“双边合作”,通过在处方上做文章,来迫使患者到指定的药店去购药,甚至是购高价药的情况。这样一来,一面是老百姓依然看不起病、吃不起药,另一面是那些医生依然可以从外面的药店或药企那儿获得不菲的提成。

  真正的医药分开,绝不是简简单单地把药房从医院中搬出去,而是要彻底斩断“以药养医”模式下,那种医生与药品供应商合伙勾结抬高药价的利益链。事实上,我们现在许多领域的改革,往往流于一种外在形式,比如,教育主管部门一纸令下,不准“名校办民校”,很多名校就把自己的“校中校”另外开了个大门,重新挂了个牌子,而对于“校中校”的问题整治一点意义也没有。可见,现在推行医药分开,我们也必须警惕类似的形式主义,否则的话,医药分开不但无法达到制度预期,相反会给患者看病就医带来新的问题,比如,会不会由此出现用药取药的及时性与方便性得不到保证呢?

  说到底,医药分开必须有赖于相关制度辅助措施的到位。即首先要落实好政府在物质资金方面的投入责任,来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同时,还必须积极打破当前公立医院垄断医疗卫生市场的局面,让医疗市场处于良性的竞争状态,也只有在竞争中才能真正实现医疗资源的良性配置。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在医药分离后的监管,既要加强对“接管”的药房地在药品的招标、采购、经销等环节的管理,又要认真厘清医院与药房在药品安全与医疗事故的责任等。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让药企与医院告别暴利,让医药分离成为患者的真正福音。(单士兵)

 

(责编:吴颂洁)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