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民警身上装有摄像头,可以随时随地对处置过程全程录像。记者12日获悉,作为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试点,梁源派出所巡逻民警身上最近安装了这种新武器,往后,民警们将不再为处置治安案件取证难犯愁了,新武器还可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2月13日春城晚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有两点不解,一是民警身上装摄像头有必要吗?二是政府花这笔钱纳税人同意吗?
众所周知,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大檐帽”的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并不美好,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是老百姓普遍害怕警察。这是因为不仅警察的许多特权老百姓是有目共睹的,而且还从媒体上也不断看到“警察打人”“警匪一家”的负面消息,所以我们常可听到老人哄吓孩子时说“警察来了”。可现在昆明给民警身上装摄像头,主要却是对付老百姓的,难道民警们平时会遇到哪么多取证难犯愁和袭警的闹事群众吗?非也!相反,给民警身上装摄像头还会让警察变成懒人执法,拉大和老百姓的距离。所以政府的举措应该促使警察和老百姓之间有一个平等、接近的地位,警察自觉调整自己的“角色”,而不是给大檐帽装摄像头这种不符合国情和实在没有必要蠢事。
其次,大檐帽装的摄像头设备由液晶显示屏、移动刻录硬盘组成,拍摄内容可刻录硬盘,并可连续长时间录像。可以想象这套装置价格不会便宜,要给昆明的所有大檐帽都推广配备摄像头,那该花多少钱呐!这与国家要求“建立节约型社会”也是背道而驰的。政府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公民为了公共事业而让度出的一部分财产,公民纳税是委托政府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要求政府高效率地把财政用于公益。昆明给大檐帽装摄像头纳税人同意吗?昆明市政府应该明白:只有强势的民权约束,只有纳税人到位的财政约束,才能打造出真正的节约政府,才能避免和防止政府的每一项举措的浪费。(李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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