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两起总编辞职事件:勇敢负责与无声抗议
www.fjnet.cn?2008-02-23?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在传媒领域,年初有两个总编辑辞职事件值得关注,一是《大庆晚报》总编辑辞职——为刊登一张电脑剪裁合并而成的照片公开道歉,并解聘摄影记者刘为强,该报总编辑王忠一也引咎辞职;一是原《法人》杂志总编辑辞职——该杂志报道了辽宁西丰官员的“负面新闻”遭当地警方上京拿人,总编辑王丰斌在该事件成为焦点之时发表声明,其中称“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不久之后王丰斌正式辞职。

  两相比较,前者的轮廓相对清晰一些,报纸刊登弄虚作假的新闻图片,结果图片被央视、新华网等主流媒体转载,还获了奖,不幸被打过“周老虎”的网民揭发,摄影记者因造假而被开除,另一方面,报媒的文章经过层层审读,总编辑作为编务的最后一个把关人必然负有把关不力之责,其提出辞职,既表达了负责的勇气,亦表现出认错的胸量,并不失风度。在国内,媒体的自觉与自醒尚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线上,出现了客观报道失误罕见主动承担责任的现象,如果以这个事件为起始,激起严格的媒介自律,那么对营造一个健康的传媒生态将大有裨益。

  “西丰官员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法人》杂志总编辑的辞职则要复杂得多。王丰斌的辞职原因语焉不详,只知道其辞职是在“向广大网友声明”之后,另有消息称近年来《法人》杂志经营业绩平平,维持正常运转还需上头拨款,《法人》诸重大决策需经总社首肯。由此可猜测,王丰斌的辞职可能源于“上头”压力过大。南方都市报的消息显示,西丰官员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法人》杂志所在的法制日报社并未对此做出公开的回应——当事情成为社会焦点的时刻还不做出公开反应,可知总社奉行的似乎是“三不政策”——不挺朱、不帮警、不表态,在这种集体沉默的情况下,王丰斌率先出来声援,没能做到与“后方”保持一致,势必要被巨大的沉默吞没。

  此外,诚如王丰斌在声明中所说,“大家关注这一事件,关心《法人》杂志记者的命运,不仅仅是在支持声援我们这样一个小小的编辑部,更是体现了全社会对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的强烈关注,表达了媒体同仁对舆论监督环境改善的一种期待。”“公仆”们带着证件与拘票如此“合法”地上京捉拿记者,本身就是对新闻媒体及媒体监督的藐视,王丰斌认为“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千真万确!但在耻辱与悲哀背后,则是在公共博弈中媒体社会地位的相对低下。媒体既然是党政机关的“喉舌”,其重要性与权威性总比不上“头头脑脑”,媒体在地方官员的眼里与他的二奶相若——养着是为了用着。先哲说没有经济的自由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中国媒体在经济与社会地位上皆不能独立,必然导致媒体身份看跌,并且常常面对花环别人兜着、子弹自己痛饮的尴尬局面。

  王丰斌显然看透了这样悲哀的现状,在喊出了自己内心的声音还未能奏效之后,毅然谢职,是自省的传媒人对自我进行真诚地交代,更是悲愤的传媒人向社会无声抗议,原本窄小的传媒空间日渐逼仄,新闻人除去手中的笔全身上下满是愤怒。

  在一个月内接连发生总编辑辞职事件,我们看到了新年里中国传媒人崭新的面貌,不论其主动揽责的事情有多大或多小,在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之外,新闻人的肩膀也可承担错误的责任;不论愤慨的呼喊多么粗犷、抗议的声音多么微弱,新闻人的口永远呐喊。(黄陈锋)

    【声明】凡注明 “西岸时评”来源之作品, 未经福建东南新闻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