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分散能成解散“两院”的理由吗?
www.fjnet.cn?2008-03-03?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都是老百姓仰望的国家顶级科研殿堂。但昨天(1日),有两位来自重庆的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大胆建议:解散两大科学院,将人员分流到高校,或者与科技部等部委重新整合。(3月2日新华网)

  报道曰:这一看似业余搞笑的建议,竟是出自两位“专业人员”之口。一位是重庆大学校长李晓红委员,另一位是重庆市科委副主任潘复生委员,他们的理由相似:科研资源太分散。
 
  笔者理解,两位委员所说的科研资源应该是指与科研有关的课题、项目、经费、人才、环境、设备等。不过对于二人的“资深”建议,笔者却不敢苟同。如果科研资源不分散了,一切都集中于“两院”,不但不利于营造“你追我赶”的科研学术氛围,可能连地方的一些知名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机构运转,都将会受到影响。

  这么说并不是我有意藐视两位委员的提案,也决非危言耸听。过去我曾在一家地方科研单位工作,忽多忽少还是了解点“内幕”。作为科研单位,最致命的弱点是什么?那就是没有科研课题和研究经费,甚至是缺乏良好的科研环境、科技人才及科研设备等。有的时候,为了争得一个课题,立上一个项目,觅到一点经费,科研单位与科研单位之间常常是挤破了头。即便如此,有的单位还耗费了不少人、财、物力,还走了不少后门,但与实力雄厚的单位竞争,最终仍旧难逃“鸡蛋碰石头”的厄运。

  或许有人会讲,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话是说得没错,无过之而不及者,自然会被淘汰出局。可对于一些知名度较小、技术力量和经济基础较弱的“小”科研机构,不管是专业性的,还是综合性的,本身就没有这个能力,他们拿什么去与那些知名度高、实力强的科研单位竞争?再说了,无论国家还是地方,每有重大课题立项,往往首先考虑到的就是那些有知名度有实力的科研单位。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上面不搞特殊照顾,不搞政策倾斜,不将科研资源分散,那些“小”科研单位怎能生存下去?由此,对于“适者生存”,应当辩证地看待才是。

  毋庸置疑,作为目前中国科研水平最高,在世界顶尖科技领域核心竞争力最强的权威机构之一,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对国家及世界作出的突出贡献,无论国内外,可能没有几家单位能够与之相媲美。同时,从“两院”摇篮里走出来的科学家,也不知为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培养了多少栋梁和后备骨干力量。如果仅仅因为科研资源太分散,就可以否定一个国家最高级别的科研机构,在当前的国家“大部制”精神导向下,那要解散的单位也实在太多了。就依李委员所言,科研机构互相争夺项目,各自为政,形成不良竞争,此确是事实。但如果恶劣的学术风气不扭转,即使解散得再多,就是将“两院”甚至把更多的知名科研院所分成十八块,合并到高校或者其它部委,也可能于事无补。

  显然,如何评价一个科研单位的价值,或者说是在科技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不是以资源分不分散为标准,而是以科研实力、科学水准和核心竞争力等因素为前提的。相反,“两院”科研资源的分散,到是集中体现出了照顾公平,提携后进。

  那么,当下的科研氛围又何以引发世人反感?重要原因就是近年来屡屡发生的论文剽窃、抄袭等事件。那些自称“科学家”的科技“精英”们,打着科学研究的幌子,却为晋职晋级等一己私利而不惜手段恶搞,搅浑了科研领域的这潭清水。因此,如何坚决反思和改革科研机制,加强科研申报、评估和监督体系建设,彻底清除学术腐败根源,才是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我们所有的科技工作者都像著名科学家钱学森、钱三强、邓稼先、袁隆平等那样,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理想追求的人,中国的学术科技氛围还会存在不和谐音符吗?(王成应)

    【声明】凡注明 “西岸时评”来源之作品, 未经福建东南新闻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