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劳方代言人与资方张茵委员辩论
www.fjnet.cn?2008-03-12? ?来源:西岸时评    我来说两句

  “我们可以和张茵辩论,去她的企业调研,测算她的用工成本提高了多少?甚至可以在电视台公开PK,在报纸开专栏讨论!有人提出修改条款或暂缓执行,还有人提到‘豁免’……我想说的是,这些人根本不懂法!”昨天下午,广东省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劳动者代言人的身份驳斥部分资方代表对《劳动合同法》的责难,直言资方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看待法律。(3月11日信息时报)

  自我笔者发出时评《质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为何是企业界委员?》之后,接连有不少评论同行力挺政协委员张茵女士。其理由是,“张茵为自身利益说话无可厚非”;“委员代言自身利益,言者无罪 ”;“允许说错话说有争议的话”;“学习张茵不戴公共利益面具说话”,等等,一句话,凡是理解张茵发方的人,都从有无发方权和是否说实话说真话,以及从民主进步角度,替张菪委员找理由,有的还信心十足地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民主气氛。于是,张茵委员对网友的质疑也做了公开的回应,仍然坚持原来的观点并声明说真话。

  我看了这些评论和张茵委员的回应后,想再写篇评论理论理论,但看当下这个气势,好想只有这些评论才是真正的民主,才是政协委员应该具有的职责。然而,有些时候,会说不如会听。政协委员是从公众中推举出来的,大凡当上政协委员,他(她)一定是站在全局立场上替民从说话,把民从的心声通过政协会议传达到决策层。这样,即使是各个界别的委员要为其所熟悉的界别说话,也应该站在公正立场上,换言之,要有“利益回避意识”,这是政协委员的基本素质。

  回过头来说“张茵为自身利益说话无可厚非”;“委员代言自身利益,言者无罪 ”;“允许说错话说有争议的话”等观点,可以看成是真实表达。而且张菪的提案并非空穴来风,无理取闹。对于习惯于低劳动成本、过分信赖“人口红利”的中国企业来说,新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无疑是加大了企业的劳动成本开支,除了伤及企业的利益之外,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就业形势乃至国家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真情表达虽然没有“罪”,但一事实上程度上也不是完善的,甚至有些地方存在着偏差和不足。比如,《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着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在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中,企业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而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劳资关系纠纷的一系列案例无不证明,大多数都是企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无视这个关键,单纯从企业自身有利的一面发言,恐怕会给决策层以误导,在执法上容易跑偏。这个跑偏就不是一般问题,是用什么观点对等民众的问题。

  现在,我们需要的是秉承公平地原则,就张茵的观点,让工人代表、工会组织等劳方组织站出来进行对话,辩论,提出不同见解、各方有有理有据地变问题,不要一边倒或空口无凭。通过对话辩论,使劳资双方有个共同的意志,相互理解,以期最终达成一种平衡。从这个角度说,应该让孔祥鸿与张茵PK一把。

  不管怎么说,因此,张茵委员的话可以听,但相对应的劳方代表的自豪感也必须听。而且要充分理解政协委员所肩负的责任,在养成商议民主习惯的同时,也有必要增强利益回避意识。毕竟政协委员不是普通百姓,要代表一个阶层说话。(董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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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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