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男”的“关我X事”与新道德
www.fjnet.cn?2008-05-14?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当广州电视台在街头随机采访市民时,问及“请问你对艳照门有什么看法?对CGX等明星又有什么看法?”某男性受访者从容应答:“关我X事,我出来买酱油的……”这句话近日在网上迅速流传,男子的照片也被网友PS成各种样式。“酱油男”、“酱油族”等网络用语也因此派生。(5月13日浙江在线)

“买酱油”的原图

“酱油族”的恶搞作品

  “酱油男”为什么会在网上迅速流传,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心理学与文化学的问题,还是留待有关专家们去研究吧。笔者在此要分析的却是“关我X事,我出来买酱油的……”这句相当朴实的话里所蕴藏的道德内涵。

  在一定的意义上,面对“艳照门”之类的事件,我们的社会缺少的正是“关我X事”的从容态度。据笔者的观察所得,国人的对待道德的态度是头脚倒置的——凡属于私人空间的事儿,如谁和谁拍拖,谁和谁作爱等等,本来只和当事人有关,外人是不该去瞎操心的,国人却偏喜欢在这方面起劲;而属于公共空间的事儿,如爱护公物,遵守交通规则,不随地吐痰,依法纳税并行使纳税人的权利等等,照理是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都密切相关的,却很少有人在意。真可谓 “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却什么都管”——这正是中国社会的堕落所在。

  就拿“艳照门”来说吧,人家陈冠希和哪个女星上床,只要是两厢情愿,那只是他们的私事,与众人有什么相干?就算你在道德上觉得不可接受,但各人有各人的道德观,你凭什么认为自己的道德观一定比人家的道德观优越,并因此将这种道德强加在别人身上呢?在我们这个道德多元、价值多元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不管是作为道德朋友(即属于具有相同道德观的同一道德共同体)或道德异乡人(属于具有不同道德观的不同道德共同体)相遇,都必须遵循一个共同的人际交往规则——“允许原则”,即所谓“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除非获得当事人的允许或授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干涉或侵入别人私人空间发生的事情。当任何人违背了“允许原则”,当别人将他“不欲”的事情强加给他时,也就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资格。而对于公共空间发生的事情,却恰恰相反,作为公民,任何人不但有权利,而且有责任去参与、去管理、去使之臻于完善。因此,面对“艳照门”,我们一方面要抱着“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即“关我X事”的态度,用不着去操心陈冠希和众女星的风流事儿;另一方面,却应该谴责和抵制那些将“艳照”公之于众,使之演变成“艳照门”这一公共事件的人——这一做法是对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双重冒犯,如果我们不起而抵制,其实也就等于默认了类似的事件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的合理性。

  因此,为了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理性、更包容、更人性化,我们需要将以前对待道德的态度整个地颠倒过来。在此意义上,“酱油男”的“关我X事”只是我们将要建立的新道德之与私人空间有关的一端,而另一端却是与公共空间有关的“当然关我事”——只有将此两端结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新道德。(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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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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