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搜救人员正在现场寻找幸存者。
截至9月10日19时,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已造成128人遇难,伤35人,被困人数仍在核实中,搜救工作仍在进行。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引起的。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和伤员救治,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彻底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河报)
据悉,襄汾县陶寺乡党委书记、乡长,襄汾县安监局局长,襄汾县安监局总工程师已被撤职。显而易见的是,撤职只是第一步,再严苛的问责也挽回不了死难者的生命,何况这起事故并非天灾,而是彻彻底底的人祸。
矿主毫无疑问应为自身的罪愆负责,但是这不是一个人的罪与罚,这是一个群体的罪与罚。近年来,山西发生了多少矿难?又有多少教训得到了吸取?曾一度,矿难之频仍让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李毅中疲于奔命,被称为“最忙的部长”,如今人虽去政未息,但事故仍如梦魇般挥之不去……
因尾矿引发的泥石流事故在山西已非第一次发生,见诸报端的就有多起,比如去年5月18日,繁峙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引发泥石流下泄,直接经济损失达4000多万元,尾矿库下游近100名村民被迫疏散。再比如前年的8月15日,娄烦县两家选矿厂尾矿坝坝体垮塌,大量泥石流倾泻而出,造成4人死亡,2人失踪,16人受伤,十余间房屋被毁。
犹记得宝山垮坝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通报指出,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尾矿库事故再次发生。言犹在耳,但遗憾的是,垮坝事故却被一再复制。
“安全事故并不是因为没有规定才发生,现在的规定并不少。”这是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过的一句话。事实正是如此。无数惨烈的事故一再证明,规章制度如果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就难免成为一纸空文;如果对待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安全事故就难免发生;如果对待安全事故不反思,不警醒,不哀痛,安全事故就必然被“复制”。当然,惩罚不是目的,但没有惩罚何以告慰死难者?如何抚慰死难者家属?如何起到警示作用?
“我们要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大喝一声,猛击一掌,使他们立即醒悟过来,振奋起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如是说。不知道猛击一掌能否震醒那些利欲熏心、视人命如儿戏的矿主以及那些疏于监管的官员?(王石川)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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