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东莞前阵子向困难群体发放1000元“红包”后,成都市民政局近日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困难群体,每人100元。(《成都商报》)
这是有着鲜明导向意义的公共政策变革,是政府行政理念和社会治理方式渐变的折射。正视社会群体性差异、对弱势人群给予及时和充足的救济,这才能体现公共治理的责任。
不过,类似的“政策红包”依然限于一时一地,其目的性也不尽相同。应当看到,在基尼系数不断拉大的现实背景下,涉及公共资源二次分配的每个领域,都明确指向政府为民众提供基础医疗、教育、失业保险等基本福利的责任分属。为此,政府埋单的“政策红包”能否持续,其关键恐怕取决于政府财政能否真正实现转型。
种种迹象表明,以4万亿元政府投资为信号的政府财政投入改革,面临重新定位的时代抉择。但这个问题,已经不再是某地临时向困难人群发放补贴或消费券可以应对的个案承载,而是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决策者所面临的问题:在经济初步市场化的时代,是否应加快建立由政府承担主要财政责任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政府应当对于这一福利保障制度承担多大的财政责任?
政府早已提出了建立公共财政的理念。而所谓公共财政,就是由民意主导的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既然是由人民同意而授予政府的,那么,这些财政资金如何使用,当然要以民意为指南。而考察当下的公众舆论和民意,整个社会似已形成这样一些共识:不仅是“政策红包”的发放,政府还应当公平地为全体国民提供基本医疗福利保障,比如医改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应当提供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教育等;比如失业保障,政府应当提供覆盖面更广泛的财政补贴与灵活的民众使用范围,正如社会保障部酝酿失业保险制改革,拟将原来仅覆盖城镇企业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并将农民工正式纳入失业保险……
政府承担公共保障的财政责任,其难题不在于政府的财政能力,而在于政府保证这种意愿变成财政预算的程序,这也将引发更多的公共政治改革———预算法对政府履责的刚性约束、人大监管权力的强化、民意及舆论等民间监督的全面授权,如此,方能放大“政策红包”的持久价值。(毕舸)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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