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之一的企业组织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和控制力作用的重要职能。及时发现并惩处发生在国企改制中的职务犯罪,清除企业“蛀虫”,是政府相关部门、纪律监察机构、司法机关等方面共同的责任。
据云南省纪检监察部门披露,云南铜业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邹韶禄等相关领导被查处。因收受贿赂款达3500余万元之巨,此案被移送司法机关。据悉,邹韶禄还被指存在接受干股,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长期与两名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借到国内外出差之机多次嫖娼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谁又想得到有如此之多光环的国企领导邹韶禄是这种人,多次借出差机会嫖娼。仔细想想真是我们这些网民少见多怪,现在的领导嫖娼还用借出差机会吗?不仅如此,据报道云南铜业原董事长还多次嫖娼,我也纳闷:这多次嫖娼是谁看见的?难道是这位道貌岸然的邹韶禄在双规期间自己老实巴交的交待的?如果不是他自己头脑糊涂在纪委面前一股脑倒出嫖娼的爱好,我们不禁要问这个有着嫖娼爱好的邹韶禄莫非早就是个公开的秘密?那么是谁让邹董事长能在嫖娼了多次后还能在云南铜业董事长位置上安然无恙多年?从03年就开始贪到了09年了才被审。难道要等他快进医院的时候才抓嘛?纪委当时干什么去了?平常是怎么管理的?怎么都是出事这么久才知道?难道也出差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非要等到溃堤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些“蛀虫”那我们社会的损失可就无法估量了。如此被动的监管对腐败的威慑太小了,造成腐败颇有点“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的局面。问题是如果连社会风气土壤都给他们烧焦了,人心和道德难道还能“又生”? 而这一切都是监督的缺失,纪检和监察部门工作不到位有关系,甚至许多地方监察干部与腐败分子沉瀣一气,狼狈为奸。
现在有嫖娼爱好的董事长邹韶禄因为东窗事发而被公之于众,这当然是件好事,但问题是现在的形势已经到了不仅仅是要查、要公布的层次了,而是到底该怎么制约总是不断出现的同样的问题。其实大家都知道还有多少没有被查出来的,怎么保证该查的都被查而不被隐瞒住,否则邹韶禄的出事是必然也是偶然。应该仔细检查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本身问题,同时认真反思我们干部的任用过程中应该改进的地方。如果监督机制到位的话,哪里等得那么多年才东窗事发?(邱智华)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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