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投资3500余万元,有重庆万州形象工程之称的“三峡明珠观光塔”,建了3年,最近一声爆破,像一枚巨型爆竹,5秒钟内轰然倒地。这枚“巨型爆竹”的燃放,是庆贺还是一声仰天长叹,让人苦涩而茫然。
这么一个耗资巨大的工程,怎么就那么轻巧,区里一个研究就“决定将其拆除”,说拆就拆了?那是一大堆人民币呀!这不算犯罪又算什么?
就是不算犯罪!理由如同“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一是审批程序完备----合法;二是“设计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合法;三是投资决策是为了实现“当地百姓的期盼”,更为了“三峡百万移民”有个“标志性建筑”......当然就“合法”而又“光明正大”了。炸掉呢?据媒体报道,那是“尊重民意”:因为“坊间‘问责’之声一直不绝于耳”,决策者顺乎民意,炸掉----合情合法。正是建也轻快,拆也轻快,官当得照样滋润,更轻快。
不,那是合法外衣下不折不扣的犯罪!
什么“审批程序”?对于某些权力者来说,那只不过是一般官场人在民众眼前经常玩儿的把戏而已。新余和温州“官员出国考察团”(其实该叫“官员出国玩耍团”)要上级批准就有上级批准,要外国某个机构的邀请函就有那里的邀请函,要怎么“合法”就怎么“合法”。“程序”在他们那里,也只是把戏而已。
什么“专家评审”?是真专家还挂羊头卖猪肉的“专家”?是原本一条声叫好的“专家”,还是专门为权力服务的御用“专家”?是原就做好工作、只能说好不能有异议的“专家”?还是本身就是官员,又在外衣上贴上“博士”、“教授”之类符号的“专家”?物价上涨,某些权力者组织“听证会”,做做样子走过场的把戏,民众还看得少吗?“专家评审”,不就要什么样的“评审”结果就有什么样的“评审”结果吗?轻而易举,小菜一碟。
至于建筑“观光塔”代表“三峡百万移民”的愿望,那就更是“嘴到擒来”了。因为某些官员是天然地代表人民,时时、处处都会大大方方地说,“我代表全X人民”。当然还有“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
5秒钟时间,“轰”地一声,千万人民币化为灰烬。那些“审批程序”中签下大名的官员,那些评审中签下大名的“专家”,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不该受到行政惩处直到刑事惩处吗?不把他们绳之以法纪,何以服民?乱扔钞票何能有止日?
毛泽东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毛泽东选集》第一卷《我们的经济政策》)。这句话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绝对没有过时。(曹友琴)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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