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尹欣最近有一篇论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云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调研报告》,其中提到:“云南文化体制改革滞后,虽说有其主观、客观的历史原因,但目前来看已经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束缚作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成为云南无法回避、无法绕过的一个重大问题。特别是省属系统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没有破题,文化生产力得不到解放,出现了全部省属艺术院团和表演所得票房远远不如一台《丽水金沙》的尴尬局面。”
云南省属六大院团(省歌舞团、滇剧院、杂技团、花灯团、京剧院、话剧团)全年票房收入竟比不上一台《丽水金沙》的收入,这局面连续好几年了。现实中看云南文产前景,确实云雾缭绕。
按照2006年公布的数据,《丽水金沙》演出4000多场、接待观众200万人次,总收入近2亿元。核算下来,一台《丽水金沙》的门票收入基本可达5万元。省属六院团如何开展经营很少被披露,但在政企未能分开的前提下,就算强调市场化运作,怕也是在自欺欺人。
《丽水金沙》的改制曾经是全国文化系统的样板。据报道,2000年时,丽江市民族歌舞团人均月收入仅700多元,全团都快散架了,邀来深圳力量公司后,双方开始组建“丽水金沙”演艺公司,后来精心编排的《丽水金沙》初战并不如意,最凄惨的时候剧场只有一个观众,但在不断完善中挺过来了,如今已经成长为全国文化产业改制成功的楷模。而云南省属六大院团,几乎都是体制内的团队,如今仍然是各有各的“分工”:比如:省歌舞剧院负担的是省政府出访演出任务,在昆明基本看不到;省滇剧院在农村有节日市场,也就是过节时连续演出几天,有点小收入;省花灯团经常搞点歌伴舞;省京剧院、省话剧团的举动好像只停留在几年搞一台获奖节目。来自这些团队的“自我揶揄”有些无可奈何:领导是基本观众,政府是投资主体,获奖是最终目标,仓库是最后归属。
“2007文化产业云南论坛”上,云南省文化开发研究中心主任王亚南就提出,“以艺术院团为例,改制以后,他们可从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单位,政府只负责采购院团所生产的‘艺术公共产品’,然后无偿地提供给老百姓观看,这样演职人员的工资可有增加的空间,老百姓可以看到好的艺术产品,对个人、对国家、对社会都是有好处的。”可快3年了,先前指望的改革仍旧迈不开步子。这可能与其主管部门对六大院团的情结有关,因为从十多年前开始,主管部门几乎都是要求政府把文艺院团养起来,这本来就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老体制中的老团队,早改早脱身,早改更有重生的机遇。云南在文产方面的起步并不晚,2003年就明确了把文化产业作为云南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支柱产业来发展,相关扶持政策也有。然而,如今除了《丽水金沙》、《云南映象》等单项,“产业”几乎销声匿迹。云南文产有很多优势,却在优势中显现出错过机遇的“潜质”。体制桎梏让红土高原上文化产业孤孤单单,足够让大滇子民心酸。现在不动手,真的不怕晚了吗?
我认为,有几条路可走。一是“昆明做法”,把所有院团改造重组,挖掘云南少数民族舞蹈的多数量和多特色,打造精品,培养观众。二是引进外来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该剥离的资产该分流的人都剥离出去,让新诞生的演出公司轻松上阵,省里的演出任务也可用市场化方法解决,公平交易。三是可以直接公开拍卖,比如由《丽水金沙》对六大院进行收购。方式很多,关键需要行动。六大院团的改造,对于推进云南其他文产项目的改制,相当重要。 (昆明张三)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