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本荣誉证书,记录着他的光荣历史。孙大庆,原北内集团总公司行政管理部房管科科长,任职期间因工作努力,业绩突出,曾先后获得过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个人、优秀工会干部、先进职工等荣誉称号。(2009年2月26日《法制日报》)
然而,如今这24本荣誉证书,被带上法庭,陪伴着因涉嫌贪污罪而受审的孙大庆,被告人想借此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不过,法官以荣誉证书与本案无关为由,没有让辩护人具体展示相关的证书,但这也证明了荣誉的毁灭。
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5年,孙大庆伙同拆迁人员王二春将74万余元原本属于公司的拆迁款揽入个人囊中。公诉机关认为,孙大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伙同王二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二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毫无疑问,等待孙大庆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细想想,一念之差毁掉了24本荣誉证书,改写了自己为之奋斗了大半生的“红色档案”,确实令人痛心,确实值得反思。
这正像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孙海泉所说的,“虽然在这件事情上他没有把握住自己,但从跟他的接触中,从询问、当庭的表述、退赃等案件审理环节来看,能感觉出,他还是一个比较踏实本分的人。”孙海泉也为孙大庆感到惋惜,“除了这件事,可以说他确实是一个能与那些证书相称的人。”孙海泉认为:“孙大庆犯的这个错根源还是在于其自身在诱惑面前没有保持平和的心态,正是这种头脑发热的冲动和侥幸的心理,让他将手伸向了国家的口袋。”其实,“这种冲动侥幸的心态是很多贪污犯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共同点,一旦有了这种不平和心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贪心杂念就会出现。”孙海泉表示。
我非常赞同检察官孙海泉的观点,在当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总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一个人如果不能严格自律,走上犯罪道路是很容易的事情!这就像古人所说的:“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千里之差兴于毫端,微邪,大邪之所生也。小节不自律,必成大害,蝼蚁之穴可溃千里大堤,这蝼蚁之穴就是“一念之差”,而千里大堤则是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个人的事业、前途、命运。
可见,孙大庆的“一念之差”变成“一生之痛”,教训至为深刻。那么,如何不步孙大庆的“后尘”呢?
笔者认为,最好办法就是自律。思想上的“一念之差”,别人很难知道,只有靠自律。据孙大庆辩护律师李建阳说,孙大庆对于这件事情后悔莫及,他现在最害怕自己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害怕七八十岁的老父母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试想,如果当初孙大庆能够自律,头脑清醒,不存侥幸,及时否决,起码也能保其自身,更不会让家人为之承受打击。所以,只有严格自律,及时消除脑里的邪念,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地做人做事,才不至于被各种各样的“一念之差”所累、所惑、所迷,就能确保一生平安。(林伟)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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