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帝王证人”还是迟列的被告
黄芳彦自去年十一月三日离台一百二十天后,特侦组终于在昨日将他改列被告。
特侦组竟然未将黄芳彦限制出境在前,且在他离境如此之久却迟迟未将其列为被告在后,皆是匪夷所思之事。
黄芳彦被称作“帝王证人”,但更多人认为他根本是诸多扁案中穿针引线的主要共犯。不说别的,特侦组重启SOGO案的侦查,必亦发现黄芳彦的角色不只是送礼券贺“总统”金孙满月而已;何况,在其它扁案情节中,皆也发现黄芳彦的暧昧身影。为何特侦组对是否应管制黄芳彦出境全然未作考虑?抑或曾经考虑却未采取行动?其中疑窦重重,特侦组现在恐怕是跳进太平洋也洗不清了!
昨天,特侦组说,去年十二月十六日搜索黄芳彦住办,查出水果盒中的千万余元现金(那个水果盒来自扁家?),始发现黄已出境一个半月。但是,何以那么迟才对“帝王证人”进行搜索?接下来,黄芳彦在一月二十三日自美国主动指引特侦组查出吴淑珍交他“保管”的珠宝八十余件,特侦组昨日就是以黄必须对这些珠宝涉嫌洗钱出面说明,而将其改列被告。但是,台人的疑问是:倘若黄不供出这些珠宝,则在特侦组的侦查档案中,黄芳彦难道就没有其它可能列为扁案共犯的犯罪嫌疑?难道双方曾经论及“办到保管珠宝为止”的交易?
特侦组对黄芳彦的处置极度违反办案情理。倘若不是因黄芳彦有亲自下厨在自宅接待陈聪明的能耐,特侦组难道会不限制黄芳彦出境?特侦组难道会容他维持“帝王证人”(而不是被告)的封号到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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