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0岁的黄昌平老人见一男子落进化粪池,虽然当时旁边站有其他人,可没有一个人主动下去救人,情急之下老人跳到化粪池中,用身体将男子顶起,被网民尊称为“抗粪老人”,后因老人救人时吸入粪水过多,导致肺部感染,于3月9日不幸去世。(3月11日重庆商报)
勇救他人的“抗粪老人”被救起后的情景
“抗粪老人”走了,却给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遗产,它将引导更多的公民奉献爱心、彰显正义、宏扬正气、激浊扬清。但是,从“抗粪老人”救人行为折射出的很多东西,又引起我们对见义勇为制度的反思。
见义勇为作为对社会成员普适性的道德要求,决定了公民看到合乎正义的事就应该勇敢地去做,而这种只有鼓励性没有禁止性的要求,又会使得社会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在需要见义勇为的场合,常常遭遇尴尬和困境:不出手吧,要遭受道德谴责,出手吧,又力不从心,于是,就出现了因扑救山火而献身的赖宁、因不懂水性跳水救人而献身的刘旭以及因年高体弱跳下化粪池救人献身的“抗粪老人”。
我们这个社会,向来提倡见义勇为,因此,也就从来不缺少英雄。但是,在一个个具体环境下,见义勇为者则可能付出无法预期的代价,而这个代价最终将转嫁到国家身上,要国家付出巨额的奖励基金,这也是一个必须考量的社会现实。
其实,凡是需要见义勇为的场合,都是非常危险的时刻,有的是灾害事故,有的是歹徒行凶,有的是突发险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需要“义”和“勇”,而且需要一定的体力、能力和装备。没有条件见义勇为却硬去见义勇为,最后只能是扩大损失,酿成更加不良的后果。所以,笔者以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体弱妇女、残疾人和其它不具备条件的人,就应当量力而行,而不是一味鼓励,毕竟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需要加倍珍爱,因为只有有了生命,才能有更多机会帮助他人,回报社会。而从国家层面来看,也需要更多“活着的英雄”,这也体现出现代文明社会的人文色彩和人本色彩。
目前,网民正在帮“抗粪老人”申请见义勇为称号,相信,凭着老人的英雄壮举,获得称号是名实相符,理所当然。从社会大的范围来看,这样的英雄当然越多越好,但从生命个体来看,却希望这样的英雄能少一些再少一些。(叶传龙)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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