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财产公示”没有示范性
前不久,某官员在面对记者虎扑篮球:“官员财产公示”的提问时,提议“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近日,有网友发帖《本人向全社会公示个人财产》引起关注,网友积极响应,纷纷晒自己的财产,期盼官员也能后来跟上,“我们公布了,就等你们了”。(见本报今日A23版)
??? 此前,某官员反问:“为什么不让老百姓公布财产?”让民众在啼笑皆非中感到无奈,于是网民恶搞“财产公示”,虽然玩得饶有趣味,却不具示范性。
这些网民的“财产公示”,缺乏完整的个人信息,他们姓甚名谁、家在何处、联系方式等,外界无从得知也无从查证。莫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漏洞”,却与财产公示制度有天壤之别。后者得以存在的关键,就在于公示者的所有信息都要真实并公开,外界才能监督。
其实,这些网民玩的并非新鲜花样,而是早已流行的“晒财产”。如果按照“对等原则”,随便哪一个官员,只要在匿名状态下跑到网上“晒财产”,难道就算“财产公示”了吗?网上并不缺乏这种“财产公示”,但这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丝毫无关。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许多严肃的法律问题,比如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未出台之前,官员个人信息和财产都公开了,万一被不法分子盯上,如何保护官员的合法利益?解决不了这类法律问题,财产公示制度必然遭到公职人员的反对,这与他们是否腐败无关。最新一期《瞭望》周刊也提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抵触情绪。对这个调查结论,我们需要看清的关键之处是:不只腐败分子才“抵触”,由于个人隐私尚缺乏法律保护,大部分官员都有“抵触”。而这种“抵触心理”,不能仅靠强调“义务”消除,也不会因为网友恶搞而消除,只能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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