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浙江横店异地重建圆明园的计划已确证流产。2008年2月18日,浙江横店方宣布,“按1∶1的比例重造一座圆明园”,引起全国范围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但此后项目进展陷入停顿,据悉,原因在于该项目规划用地6165亩,其中3096亩土地不符合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基本农田1057.4亩。
浙江横店“新圆明园”项目,引起人们对投资“文化工程”的思考。前不久,两个圆明园“兽首”因法国佳士得的炒作变成了价值连城的“国宝”,拍出了上亿的天价。国内有些人也动心思大做圆明园的文章,仿佛不重修圆明园,就对不起列祖列宗,就意味着传统文明已经走到了尽头。
传承文明应该是传承精神和智慧,传承生生不息的文化创造力。当一个民族总是沉湎于祖宗留下的某些物品的时候,往往未必是什么好兆头。
近些年来,各地努力挖掘本地的历史文化,掀起一浪一浪的申遗热潮。但令人担忧的是,某些地方以“抢救”、“保护”、“弘扬”之名,不惜制造“历史”,搞伪文化,让传统文化沾满了功利的色彩,且往往不惜成本,一掷千金。一个名人甚至一个历史典故,就能大肆炒作。正如陕西省凤县仅凭《地方志》的一段故事,就想制造“羌族故里”,而该县羌族人口仅占总人口的几千分之一。这哪是在弘扬传统文化?
《红楼梦》是中国传统名著,于是,南京准备耗资7亿资金搞所谓的“江宁织造府”;《水浒传》也是一部名著,于是,有人想借此制造“水浒文化”的旅游点;甚至“金瓶梅故乡”也成了繁荣地方文化的“资本”……
这些项目与“新圆明园”工程一样,都是“文化搭台,旅游唱戏”的功利观念在作怪。令人担心的是,这样的“规划”不仅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资金和土地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助长了文化的浮躁与浅薄。
如果“新圆明园”能成为弘扬传统文化的理由,那么我们又何不举全国之力去重修万里长城,再现水上“丝绸之路”,甚至重演一出“郑和下西洋”的怀古大戏?
真正弘扬传统文化绝不只是去复制一些有形的物品,而是要重视对现有文物和历史古迹的保护,更要重视传承传统文化,发展文化教育,努力提高民族的整体素质,提高民族的创造力、竞争力,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人文精神,让中华文明之光照耀世界,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的贡献。
因此,“新圆明园”工程被叫停,不只是土地违规问题,更是发展思路有偏颇的问题。这种借文化之名搞伪文化,借着发展之名瞎折腾的现象是应该叫停的。(禹门生)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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