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个题为《三鹿事件被处分官员竟异地高升》的帖子流传,网民们惊讶地发现,因在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3月20日被中纪委、监察部宣布处以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几个月前已悄然就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南方都市报4月9日:《副司长调任局长 三鹿事件被处分官员异地高升?》,原文附后)
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系质检总局直属机构,属正厅(局)级单位。鲍俊凯由副司长改任该局局长,可谓官升一级。值得注意的是,鲍俊凯是在去12月走马上任的。其时,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已有两个多月,公众要求问责其他部委涉案官员的呼声日渐强烈。按说,作为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对事件的发生该担何责,应该调查、落实得差不多了,相关方面理当责成这位问题官员“听候处理”才是,怎么能够在查处结果尚未公布之前,就让其悄然逃离问责风暴的中心,乃至悠然自得地到异地升官主政呢?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依我之见,关键在于干部任免与问责机制存在漏洞,甚至不能排除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畅的可能。一般而言,司局级京官到省市直属单位任职,至少要到上级组织部门备个案吧?如果组织部门及时将鲍俊凯拟任职情况,告之负责查处涉嫌失职、渎职官员的纪检、监察部门,那么,情况肯定就大不一样了。如此,一方面,鲍俊凯的职务变动,根本没有“打时间差”的机会---行政处分在前,工作安排在后,按照有关规定,记大过18个月之内不能升职;另一方面,纪委、监察部门宣布给予“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记大过处分”时,也可避免人家早已加官晋爵,“严肃查处”很不严肃所带来的尴尬,以及广大网民的质疑与追问。
事实再一次告诉我们:坚持政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是任免、惩处干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试想,如果当时相关方面严格按程序办事,在官方网站公布鲍俊凯另有任用的信息,始终保持对民意的应有敬畏,事情何至于闹到今天这种骑虎难下的地步! (徐林林)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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