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残疾人失业登记同时显示,自2008年7月1日以来,已有627名残疾人登记失业,事实可能远远不只这个数。据了解,因为受金融危机冲击,广州市内有企业裁掉了残疾员工。例如,广州市内有一家大型仓储超市,每年春节前都聘用大量的残疾人,以此来享受国家的税收减免政策,然而春节后,却又将残疾人成批解聘。无形中,残疾人成了他们的避税工具。面对这种情况,市残联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企业的做法侵害了残疾人的权益,然而并不违法,是钻了法律的空子。(2009-04-13羊城晚报)
超市竟用残疾人来当避税工具,大量聘用后再成批解聘,不少网友大骂商家无良、没有人性。对超市不必过于苛责,因为他们毕竟不违法,只不过是利用了法律的空子。在商言商,不少商家天生就存在逐利性,有一切手段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这是很正常的,要是明明有空子可以钻,又不违法,还能提高企业利益,不去钻的才是“傻子”呢。我们一味苛责他们无益,并不能“感动”这些逐利而忘记良知的商人,倒是应该及时亡羊补牢,马上把法律的空子堵上。
残疾人是社会上真正的弱势群体,由于生理方面或多或少存在先天缺陷,尤其在就业上,他们自然无法拥有与正常人一样的就业竞争力,从入职、到提升职务、下岗等等就业的每一流程中,他们都输在了起跑线上,这么可能与正常人一样呢。他们是很容易受到伤害的人,我国法律法规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他们就业。存在漏洞的法律是保护不了残疾人的权益的,比如聘用残疾人可以享受国家的税收减免政策,如果不规定聘用时间,前脚一减免税收,后脚就马上解雇残疾人。减免税收应该与残疾人就业时间挂钩,而不是简单的点人头。
残联是残疾人的“娘家人”,应该把所有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梳理好,看看哪些还存在类似漏洞,该修的修,该改的改,该补漏洞的就马上要不漏洞,然后通过人大立法获知修改不合理的法律,堵住相应漏洞,如果马上就在全国人大一下子来改变,恐怕有难度,但可以在当地人大,通过地方性法规来改变,切实保护好残疾人的利益。(盘和林)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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