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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费不该是一笔糊涂帐
www.fjnet.cn?2009-04-16 08:24?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4月13日下午,在成都举行的第71届美国好莱坞斯卡莫国际大奖颁奖礼上,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透露:国家出版总局今年将向广播和电视征收版权费。(4月14日《华西都市报》)

  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收取版权费,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著作权人,要为之喝彩!但版权费的去向问题,“转交”问题,也不能是一笔糊涂帐。

  应该说,国家版权部门在维护著作权方面一直出手不凡,包括对商业机构破除“免费音乐午餐”的行动,更是多次打响,譬如对使用音乐作品的歌厅KTV,按包厢数收取费用等等。从全国范围来看,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遗憾的是,版权费被相关部门收入囊中后,却鲜有著作权人获取到报酬。我们都知道,音乐作品、文艺作品是属于一个个创作个体的,相关部门维权拿到版权费,应该通知著作权人,及时“发还”给他们才是,怎么能一声不吭呢?哪怕把信息挂在网上等着人家“认领”也好啊,比方某某歌曲,在什么地方被发现“盗播”,播了多少次,版权部门一共执行回来多少版权费等等,但从国家著作权网站上很少看到这样的信息。

  现在国家版权部门将按照电视每分钟2.5元、广播每分钟0.3元(暂定)标准收取版权费,无疑又是个利好的消息。但若只是对国家版权部门有利,与著作权人无干,这种维权活动无疑是有重大缺憾的。只有让版权费与著作权人一起共享,才是版权意识真正落到实处。(查俊)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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