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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问题的怎么总是临时警察?
www.fjnet.cn?2009-04-20 08:24?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4月17日晚9时至18日零时许,一名自称派出所民警的男子,在西安市永乐路的顺家快捷酒店里上演了3个多小时的闹剧。因为朋友住店,酒店没有打折,该男子觉得很没面子,他先是到酒店里查房,骚扰房客,之后又叫了一帮人堵住酒店大门,打伤酒店工作人员。据长乐西路派出所民警解释,闹事者不是正式民警,只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临时人员。(4月19日《西安晚报》)   

  就为了朋友没享受到住店优惠而损及了自己的“面子”,于是扛着民警的招牌,大打出手,恣意闹事,这种人,只能称之为地痞流氓,恰是治安机构惩治的对象,哪有资格成为保一方平安的正式民警或者派出所临聘人员!

  问题是,这种街头混混,是怎么混进保一方平安的警察队伍的?是不是在平时,该“临聘人员”善于伪装自己,没有暴露出其恶棍本质,从而蒙蔽了有关领导的双眼?

  我看不然。一个横行无忌的恶棍,无论如何伪装,都改变不了其蛮横的本来面目。如果只是聘用一天两天,犹有可说,然而,酒店工作人员都很熟悉闹事者是派出所里做调解工作的,常来酒店,难道该派出所会不了解闹事者的基本情况,不知道他恶棍的习性?

  而且,该闹事者似乎根本不在乎个人形象,公然纠集狐朋狗友,肆无忌惮地到酒店闹事,一闹就是三个多小时,喝酒、查房、打人,动静儿闹得挺大,活脱脱的一个现代“牛二”形象。其品性,如果说有关领导不了解,只能是笑话了。

  一出问题就推说是临聘人员的事,我们见多了,似乎只要是临聘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就没了责任。殊不知,临聘人员也是聘用单位的一分子,他只要有资格对外宣称是你单位的人,他的所作所为,就代表着你单位的形象。他出了问题,单位及其领导,绝对脱不了干系。

  因此,无论是正式民警还是临聘人员,派出所都得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负责,而不能以对方是临聘人员为借口,推脱责任,洗刷自己。(谢浮名)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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