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谢德体近日提出建立农民“退休”制度,以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实现对中国传统农业的改造。(4月22日《中国财经报》)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只有城市在职的职工才能享受。尽管广大农民也是在从事劳动,尽管劳动无贵贱之分,但他们却始终与退休制度无缘,只能沿袭土地养家、家庭养老,养儿养老的老办法。殊不知,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滞后,导致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差别呈扩大趋势,也不利于巩固计划生育成果。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其子女的赡养压力无疑将增大。特别是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将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笔者认为:谢德体委员提议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年满60岁的农村人口退出土地经营,由政府根据养老保障实际需要发放养老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我国仍有数量庞大的农业人口,农村贫困人口有4000多万。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提出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群众生活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最需要加快解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阶段,特别是在当前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大量农民工返乡、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放缓的形势下,切实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另一方面有利于巩固计划生育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占据七分天下,谈及计划生育政策施行所带来的影响,就不得不首要且重点关注其对农村社会及家庭的深刻影响。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预期的和巨大的成效。但是,也要看到,计划生育政策给广大农村社会及家庭带来的影响。通过专家调查发现,目前影响人们生育意愿的因素多种多样,除了国家人口政策这一硬性因素外,最主要的就是养老保障问题,特别是“老有所靠”、“传宗接代”生育目的分别占63.8%和50.0%。因此,要稳定低生育水平, 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还可以缓解现实就业压力。土地之于农民是最大的社保。因为,现在农业税免了,种地的收益大大增加。但是,现在农村婚丧嫁娶费用很高,许多农村家庭为了娶媳妇都会欠下数万元的债务,而偿还的一个主要来源就是来自土地种植收益。为了偿还债务,他们还在花甲之年继续劳累奔波。另外,联产承包制状态下的农业是“吃饭农业”。如果实行农民养老“退休”制度,就可以把工业化、城镇化、土地流转等诸多要素整合起来,这样就能发挥出超越旧体制的巨大能量,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正如谢德体委员所提议的: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年满60岁的农村人口退出土地经营,由政府根据养老保障实际需要发放养老金,这样就可以缓解现实就业压力。
真心期待农民“退休”制度能由专家的建议变为现实。 (刘纯银)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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