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安宁市连然镇(现称连然街道办事处),近期突然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一些干部突然无故离婚,而一些村民也跟着学了起来。据知情的村民称,镇上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人离婚,都是奔着分房和划地重建去的。(5月3日生活新报)
为了些许蝇头小利,不惜制造离婚假象,给夫妻感情添上抹不去的“硬伤”,想来确是有些不值。但是,离了婚,就能再立户头,分到单元房,还可以享受132平方米的地皮用来重建住房,如果将地皮转手,立马就是10多万的进项,这白花花的硬头货实在有些诱人。钱多不咬手,而离婚又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属于个人隐私,谁也干涉不着。
并不是说离婚有理,笔者也并不支持这种做法,但由于这类事情局限于男女双方,又是感情上的事情,并不能像三七二十一那样被界定得十分清楚,因此,即使公众议论起来,有关部门查处起来,也难有实证,当事者也只会受到良心谴责、道义审判,至多退回不当得利罢了。
连然镇干部的假离婚当然反映了个人的道德操守,但诱人离婚的这一政策更值得反思。出台一项政策,势必要考虑到它的缜密性,使它尽量少留漏洞。如果当地事前作过充分调查,在拆迁时,按田亩进行补偿,或者按人口进行补偿,而不是按户补偿,即使按户补偿,也以政策出台的时间划分一个节点,让后离婚者无机可乘,无利可图,想来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争相离婚;或者法院在特殊时期受理离婚案件时多一些审核,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突击离婚。
通过报道还发现,在连然镇,从离婚中尝到甜头的大多是镇村干部,这就令人费解,即这项政策到底是谁制定的,镇村干部是否参与了政策制定,是否先于村民享有了知情权?如果是镇村干部参与制定政策,他们就可能在程序上故意留下漏洞,如果他们早于村民知道了政策的核心内容,就可能先在离婚问题上做手脚,而这些都表明这一政策本身存在着严重瑕疵和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镇村干部的离婚和不当所得,当地有关部门就不能袖手旁观,一要对政策进行及时修补,二要对假离婚者严肃查处,否则,对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和社会生态环境的破坏,将是不可修复的。
目前,各地都在搞开发建设,类似连然镇这样的拆迁补偿还会有很多,希望其它地方引以为戒,不再出台这种诱人离婚的政策。(叶传龙)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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