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行政体系中越往下越腐败的问题,的确是将要面临的最重要问题。甚至在我看来,腐败意识体系的下界,早已超越了执政最底层,在无权者中也形成深厚的民间基础。
一种操作规则默化成一种共同准则,既可视之为“文化”。文化是一种非常玄妙的东西,在某种倾向下比任何冠冕堂皇的制度规章更能发挥行动效力。反思我们的腐败尤其是基层腐败现象为什么比很多国家都要严重,其根源便在于我们的“腐败文化”更深厚,更悠久,更有特色。
从官场文化层面看,做官为自己或者自己亲友牟利,在某种层面上已经形成共识。正如美国学者大卫·贝里指出的,在一些社会中,腐败分子并不受责难,“实际上他们这些行为是遵从其同辈、家族和朋友强有力支持和称赞的行为”。
从民间文化层面看,虽然近年来民间的反腐呼声日益高涨。但认为好不好与现实中“合不合理”其实是两回事。痛恨腐败的视角有两种:一是作为旁观者,与腐败者没有利益瓜葛,可以从道德角度来评判;二是受害者,对权力腐败侵害社会公平公正深有所感。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假如我们自己当官会怎样?假如我们自己遇上棘手的问题需要解决,希不希望能有后门可走?相信很多人都经不起这样的拷问。
很明显,“官场文化”对“民间文化”的形成无疑是有决定性作用的。泛滥于坊间的“腐败合理”思维,其实并非出于人类天然的价值判断,而是民众在长期实践中被动积累出来办事“智慧”。因为你不按照官场那套规则,你就会成为现实中的吃亏者。这样的“智慧”长而久之,民众变得更加“务实”,甚至由痛恨权力腐败转而羡慕权力,把自己也能腐败当成追求的目标。而 “民间文化”对“官场文化”同样有反作用力,因为官员都是从民众中来。两者如互动,就会堕入恶性循环的深渊中。
防止“官场腐败”与“民间堕落”的恶性互动,正本清源之举是从掌权者入手,建立严格的制度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严惩制度内腐败。同时还必须引入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当老百姓面对自己痛恨的腐败官员不再束手无策,“腐败文化”的民间基础才会土崩瓦解。(叶树浓)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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