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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这个小物种造就了黑河杀狗
www.fjnet.cn?2009-05-25 16:39? ?来源::大河网    我来说两句
  黑龙江省黑河市20日发布一则通告,在城区及所辖爱辉区的4个村子禁止养犬,从23日起,在禁养区内发现犬只一律捕杀。(《北京青年报》5月23日)笔者调查发现,这则新闻的线索最初来自知名博主王小峰的博客,21日夜里,黑河居民向媒体人王小峰致信求助,信中提到“黑河市政府发起这件非人道杀戮事件”的起因是,当地政府官员郝会龙和陈亚平在江边散步,陈被咬了,郝受到惊吓。

  上述原因,虽然尚未经证实,但它来自署名举报地方政府的信件,我认为基本可信,不然,居当下之中国,署名者恐怕难逃“跨省追捕”罢。地方政府迅速发布如此一个不人道的政策,既不听取民意也不诉诸法律,其毫无执政智慧令人惊奇。然而坊间指出,杀狗政策源于官员的个人遭遇,民众一下子也就能够心领神会了。再谈什么狗的生存权和公民的养狗权都是扯淡了——官员也是人,人家也知道这是权利,但:我说了算。

  发生在中国的事情历来有台上台下两套逻辑,黑河杀狗通告只不过是台面上的动作,其公文通告照旧引经据典,把能够化为己用的法条、规定一一摆将出来,弄出一副依法行政的样子。黑河的领导干部不知道,依法行政的姿态基本上是摆不出来的,它只能扎扎实实做出来。当地政府的喉舌《黑河日报》刊登的公告显示,杀狗政策由公安局、兽医局、城管局、卫生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不怕流氓坏,就怕流氓有文化,此之谓也。

  领导干部为了逞一时意气,兴师动众摆这么一张依法行政的POSE,很遗憾,不仅未能如愿,只换来了民众的讥笑和不信任——地方官员挥动权柄为一人两人而谋,竟如此容易,基层政府形象何在?韩寒讽刺道“幸亏郝会龙同志远在黑河,万一他调到北京,估计我们都活不成了”。

  不过,既然已经曝光了,黑河杀狗想必是杀不成了。但黑河杀狗,罪不在狗与黑河,其罪恶渊薮在于“领导”。“领导”在中国,是异于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的小物种,但是小物种有大能量,万万不可小视。克里玛依大火中,最可耻的这句“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是“领导”面目的卑鄙宣言,林嘉祥案中,这句“我是交通部派来的”完成了“领导”这个小物种的身份确认。

  只要“领导”健在,“黑河杀狗”、“玉娇刺官”这种小把戏,恐怕隔三岔五就会重演、改版几回。等着瞧好了。 (黄陈锋)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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