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由鹤壁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被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无期徒刑原判。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春节至2007年8月期间,张海钦先后400余次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33.8万元、美元9.8万元、购物券1.5万元。另有人民币572万余元、美元7万余元及港币1万余元的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9年6月1日人民网转自《郑州晚报》)
一个贪官,自己能清楚地记得受贿400余次,可谓记忆超常;另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更可谓贪污受贿已经习以为常。如此的贪官被抓,实在是大快人心、大解民恨。
贪污受贿,对于老百姓而言,那是咬牙切齿、深恶痛绝。但是,对于那些贪污成狂、受贿成瘾的贪官而言,不贪污,心就会痒痒、不受贿就会觉得空落落的,俨然就成了一位出租田地后,坐在家里“收租”的地主老财。当然,贪官们出租的不是田地,而是可以呼风唤雨的权力。
行贿受贿古已有之,国外也屡有披露。无论是古代,还是国外,能够收受贿赂又能安然无恙的,肯定有之。但是,众多贪官落马的例子,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我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真理。尽管如此,收礼受贿的官员,仍然阻挡不住自己的那颗贪婪无耻的心。
俗话说,官不打送礼的。作为有着一定权力的官员而言,当然也明白这句坊间俗语的“精妙”之处。对于那些登门造访、礼仪相待的“客人”,如果一味地拒之门外,似乎有点不在情理,有点辱没礼仪之邦的名份。于是,来者不拒、有礼必收、有贿必受,坐在家里“发财”,也便成了传承古老文明的典范。当然,对于那些受贿的官员而言,他们也深知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道理,所以他们也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回馈以权力庇护、原则放宽,因此,他们即便收了礼、受了贿,也会心安理得,认为那只不过是收了出租权力之后的“合理”费用而已。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虎扑nba:在中央党校讲话时表示,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自觉做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这些年来,几乎所有的贪官在最后的反思中都会提到“放松了学习”。这并不完全是推脱之辞,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深入研究问题的习惯,不认真学习,不认真读书,几乎是所有腐败官员的共性。有调查显示,有三成多党政干部每周读书不到3小时。很多干部将宝贵的提升自己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学习时间花在了迎来送往、吃喝玩乐、跑官要官等庸俗“爱好”上了,不愿意接受教育。当然,这些官员也不是不读书、不学习,而是热衷于读“官经”、“厚黑学”、“权术全书”等,以此来提高自己左右逢迎的“水平”和贪污受贿的“伎俩”。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位受贿400余次的贪官,想必也是深谙此道,要不也不会如此对受贿有瘾。况且,天天都忙在了收礼受贿上,哪还有精力再去读有用的书,学有益的习。只可惜,忙来忙去把自己忙进了铁窗监狱。
无论哪一级的官员,手中总会有一定的权力,尽管那些权力是组织上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是应该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在教育缺乏说服力、制度缺乏执行力、监督缺乏操作力的状况下,权力的运行很容易不透明、权力的使用很容易不规范,而沦为个人敛财谋私的工具。曾有贪官抱怨说,如果组织上早一点提醒我,我也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地步。很多案例暴露出了我们教育制度监督的疲软乏力。曾有媒体报道,一个小小银行女出纳,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先后400余次将黑手伸向自己经收的上千万元电信营业款,其中有129万余元“有去无归”。同样,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位贪官,在10多年时间里,受贿400余次,才被发现,正说明了我们的教育不够、制度不严、监督不力。因此,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当务之急、势在必行,松懈不得、马虎不得。(倪洋军)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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