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被罚打50棍是什么教育法?
www.fjnet.cn?2009-06-04?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牟县官渡镇官渡桥小学二年级女生李丹丹,今年9岁,投诉称被同班5名同学打了50棍,而指使学生打她的是班主任。(《6月3日 河南商报》)

  天刚下过雨,小学院内积满了水,下午下课休息时,很多学生跳进水里玩耍,丹丹也在其中,“这个场景被班主任看到,召集学生回教室,并让玩水的全站在讲台上。丹丹和其他玩水的同学陆续站了上去。随后,班主任开始训斥他们。”班主任让他们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头顶桌子,撅起屁股,让本班的5名学生挨个打玩过水的学生,并说每个学生打10棍,谁不打就打谁。“老师还警告我和另外的学生,挨打的时候不准哭,谁哭再加10棍。接着班主任让5名学生挨个打我们。”打孩子的棍子有拇指粗,丹丹被5名学生一共打了50棍后,其他学生也同样被打了50棍。

  就因为学生下课玩水,班主任老师就动了这么大的肝火,可以说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标准的法西斯教育法,目前被打的丹丹从5月15日至今一直住在县医院,瘀血至今不能消除,头疼、痛哭,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与刺激。这件事不能不说是我们农村教学方式方法中的悲哀,它说明了什么?它又警示了我们什么?

  首先,通过这件事,说明这个学校的这位班主任老师的教学方法简单粗暴,或者说就根本不懂如何教育孩子,完全采用古时候私塾先生的体罚教育法,它不但落后陈腐,更重要的是不但起不到好的效果,可能还起到相反的作用,它不但使学生会产生逆反心理,更会激起民愤,使所有的同学不但产生同情心,更使所有同学会口服心不服,压而不服。如果向学生讲清玩水的危害性,玩水可能带来哪些不好的影响和后果,或者组织玩水的学生进行集体讨论,让他们自己讲危害,或者提出口头批评,并从班规上制定一些具体措施,处罚办法。其效果可能事半功倍。

  其次,通过这件事,说明我们这个学校基础设施较差,教学条件较差,如果学校活动器械、场地、场馆相对比齐全,可供学生活动的设施较多,学生就不会去到雨水中去玩耍,如果课间操学校集体组织,统一行动,就会更好的既锻炼了学生的身体,又让学生从中受到集体主义的精神教育。同时,避免了学生自由活动所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再次,通过这件事,说明我们的学校平时的管理制度、对老师的教育、普法教育抓的很不够,以至于不但出现班主任指使学生打学生的不良做法,更重要的是班主任在事情出现后,并没有受到教育,住院期间,连去医院看都没看过被打学生一次。并非常幼稚的提出和家长画押签字,以2000元私了。标准的缺乏法律常识,私自签订口头协议,并不产生法律效果。假如丹丹因此事留下后遗症,这位班主任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丹丹的经济赔偿。

  总之,通过这件事,当地的教育部门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平时注意对下属管辖的学校进行检查,监督,调研,把管理工作作在前面,防微杜渐,不要等到问题出来再去抓,那就为之晚矣。

  这件事对于当事人的处分如果太轻就起不到教育的效果,光给处分不行,必须让当事人给被打学生道歉,并必须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作表态检查。学校也要从中吸取教训,

  制定严格的教师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加强学校的设施建设和教学器械的投入,因陋就简、因地制宜的制定本校的教学大纲,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希望所有的学校和教师也应从此事中受到教育和启迪。(宋九成)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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