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统计出了真实的成本,又能如何呢?商品房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开发商有权确定产品的价格,只要没有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即使有暴利你也拿他没办法。
近期,国家统计局将对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开发费用进行专项调查的消息,触动了很多人的神经。据了解,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样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个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等;二是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构成情况。调查范围和对象为40个重点城市中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其2008年1月到2009年4月有销售活动的商品住宅楼盘项目。
商品房成本是个老话题,人们对其非常关注,要求开发商或政府部门公布商品房成本的呼声也日益强烈。现在,国家统计局终于行动了,让人怎能不敏感,又充满期待呢?可是,笔者却不敢乐观。
统计的全面性及真实性,首先是个问题。据报道,国家统计局要求在此次调查中摸清项目土地费用、项目建造费用、项目销售费用、各项税费,等等。如果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上述成本都是合法的“明成本”,并不包括灰色的“暗成本”,比如公关费用。当然,开发商不会把这些“商业秘密”告诉统计局,统计局也很难要求开发商提供这方面信息。
统计数据的代表性也是个很大的问题。不同开发商的建材渠道不同,不同区位、不同楼盘的建造及营销成本不同……相对于普通商品,商品房的成本构成更加复杂。作这样的统计,不仅工作量很大,而且很难做到全面、准确。最终统计出来的平均成本,对判断具体楼盘的利润状况究竟有多大参考价值,还有待观察。
更重要的是,即使统计出了真实的成本,又能如何呢?商品房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开发商有权确定产品的价格,只要没有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即使有暴利你也拿他没办法。决定市场价格的最关键因素是供求关系,而不是成本,这是市场规律的基本内容,环顾市场上的所有商品,公布过成本的商品又有多少呢?
其实,早在2006年9月,江苏盐城市物价局就推出了全国首个商品房成本构成清单,但这个清单让公众大失所望,因为它太“粗放”了,没有对疯涨的房价产生丝毫抑制作用。在炒作了一段时间后,这个清单再也无人提起。此后,其他地方也曾公布商品房成本,但都只是“一阵风”。
房地产是支柱产业,它的兴衰关系到整个经济形势;而且住房也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为了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为了更好地改善民生,政府对房地产进行深入了解是很必要的。但对商品房成本,也只能“摸摸底”而已。国家统计局调查出来的数据也许只能是模糊的,不知这会不会让人们感到失望。(盛大林)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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