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文集> 叶传龙 > 正文
望拒绝查卷能倒逼《考试法》出台
www.fjnet.cn?2009-07-02 07:51?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资料图片

    相关评论:高考试卷为何查不得?
             高考试卷阅后不公开能不能改改

  今年高考成绩揭晓,令开封考生邢如风意外的是,他的数学只得了1分。邢如风申请查看试卷却遭到拒绝,开封市教育局普通高招科科长胡亚称作为招生部门,该走的程序已经走完,确实不能够满足其看卷的要求。(7月1日大河报)   

  考生估分乐观,最终只得1分,看来一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通过查卷,可以让考生知道自己错在何处,败得明白,以免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可是,河南省考试部门竟然对考生看卷诉求不加理会,而且这种状况在全国还很为普通,几成惯例,就更让人不可思议。   

  目前,对考分存疑并有查分意愿的考生,各地的通行做法是,由地市招生部门集中受理,统一查询,而考生本人是无缘得见试卷“真容”的。那么,在改卷、誊分过程中究竟有没有“猫腻”,考生本人也就不得而知。没有公开就没有公平,拒绝查卷,考试公平当然无从谈起。尽管现在很多题型都由机器阅卷,但也不能保证不出差错,更不是拒绝查卷的理由,因为,在机器阅卷基础上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人工复核、手工完成,如在去年安徽高考阅卷中,就出现全省文科考生一道题目成绩全部漏统的重大失误。   

  当今,考试已经成为人们升学、就业、提拔、晋级的一道必经“门槛”,高考、自考、研考以及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种考试名目繁多,而在一些考试中,考前泄题、考场舞弊、违规加分、冒名顶替等损害考试公平的现象屡禁不止。由于此前没有一部完整的考试法规,对涉及考试的不良行为,只能靠纪律或规章制度来加以规范和查处,严重削减了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因此,笔者建议国家应当尽快出台一部《考试法》,对出题、监考、违纪、查分等责任主体和相关环节来一个刚性规定,如通过立法规定,只要是政府部门组织的考试,“考生查卷”就是一道必要环节,就不会出现考试部门为了抢时间、图省事不给查分或是靠关系、凭高兴才给查卷的现象,社会矛盾相应减少,考试公平更加可信。   

  高考拒绝查卷倒逼政府有必要尽快出台《考试法》,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公平、公开、公正,绝非权宜之计,而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期盼河南拒绝查卷能成为《考试法》出台的一个契机。(叶传龙)             

(责编:刘宝琴)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