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问责下的“私了”何时了?
www.fjnet.cn?2009-07-03?作者:郝涛?来源:    我来说两句

马路边的“夺命坑”3天吞噬两条人命之后,施工单位要么是自己掏腰包,要么是由保险公司赔付,最终是以赔钱了事。之前“夺命坑”造成人员伤亡之后,也都是有相关责任的部门赔钱了事,谁听说过有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的?

赔钱,赔的是单位或者保险公司的钱,责任人不用掏腰包不用承担责任,于是便陷入了这样的怪圈:A工地出事了,最多自己在出事的地方“亡羊补牢”一下,别的工地依旧;B施工队出事了,C施工队是不会吸取教训的……所以,“夺命坑”经常出现,事故时常发生。

殊不知,这样的私了,受害者的亲人作何感想?无异于亲人的生命就这样被金钱“买”走了!

与矿山和一些建筑工地发生的动辄造成数百人、数十人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相比,城市里“夺命坑”隔三差五吞噬人命,同样是安全责任事故。不同的,就是每当重大事故发生,都会刮起一阵“问责风暴”,处理众多的有关责任人。而“夺命坑”造成的伤亡事故鲜有听说施工方以及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于是,工程继续做,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客观上讲,“夺命坑”涉及到的部门众多,比如在地下有管线的,就涉及到10多个部门。主观上讲,每个部门都是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今年2月,福州市建设局下发虎扑篮球:开展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通知中,要求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米,必须设置防冲撞沙袋。但是6月29日福州光禄坊公园施工现场的深约2米、吞噬了一条生命的大坑,周围就没有设置防冲撞沙袋。主管部门的要求不管用,说到底,还是没有问责机制,对某些负责人形成不了威慑。

零问责,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对生命的漠视和“私了”事件的频频发生。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和相关部门,是不会容忍这样的事件继续发生的。相信福州市相关部门会马上雷厉风行地行动起来,用问责来震慑忽视公众安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市民,给那些痛失亲人的人们一个交代。 郝涛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
经济适用房 状元身份造假 杭州公车改革
29岁市长 记者替谁说话 辽大抄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