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背负这么多罪名,对于一个小小的村支书来说,可谓“沉重”。
昨天,义乌市检察院认定,原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活鱼塘村支书金新华,是该院反贪局成立以来办理的案件中罪名最多的。
2004年村里修路,金新华与承包人杨某合谋,擅自将工程造价由每平方米50余元提高到70.25元,虚报工程款48000元,和村会计徐跃前私自平分。
虚报前,徐跃前出于担心提出这笔钱不该拿。金新华勃然大怒,反问徐跃前:“我们做干部是为什么?不就是为钱吗?”候选人送他5万元被他嗤之以鼻:“5万块钱也想来选村主任?你把我当什么了?”后来又加送了5万元,他才勉强答应。(2009年07月10日浙江在线)
《浙江一村支书贪污30余万 语出惊人"做官就是为钱"》,“浙江在线”以这样的标题将又一位基层贪官的嘴脸呈现在世人面前。
虚报私分,贪赃枉法,毫不胆怯,更是振振有词,这种奇观,堪称史无前例。旧社会旧官僚,尚懂“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而今新社会新干部――党的支书,却大言不惭,唯利是图,爱钱如命,到处伸手,真不知其在“七一”时,是如何带领其一支部人,重温入党誓词的。更不明白这样的支书,那里的党是如何“选”出来或是“命”出来的?
此种腔调,与前些日子那个与“禄”同音的逯局长,向记者叫嚣“替谁说话”,如出一辙。
“如出”就在:几乎是一个嘴巴喷出的一种臭粪;“一辙”就是:都不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眼里,都不把入党誓词放在心上,都不把自身代表着什么,当成回事。一句话,干坏事胆大包天,干坏事理直气壮,干坏事不计后果。这样的村支书,贪得无厌事小,祸害一村事大;那样的局长,说话糊涂事小,影响全国事大。而今村支书竟然大吼:“"做官就是为钱”!把为党工作当成做官,把为人民服务当做捞钱,这种党的败类,干部的败类,还不该从速“吐故”么?难道还让他的脏血,把我们的新鲜血液也给传染上,污染掉,同流合污吗?
从“替谁说话”到“为啥做官”,这种极其恶劣的现象在我党干部身上的不断暴露,警惕我党,必须下大力气开展全党新的整风运动。否则,会对党的事业,不久将迎来党的百年大业华诞,是很大的损失呵。
更很难想得到,在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最基本的政治制度”的今天,在最早实现村民直选村委会主任的今天,还有党的村支书在操控村民自治直选,借此大肆收受贿赂。十万元才能买一个村主任的候选权的怪事,难道也不应当从重从快查办么?(老叶)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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