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起事故,都要明确责任,以图改进。但对于最近一个月来的三起铁路事故,且不辨它们是天灾是人祸,我们可以先反求诸己,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6月29日,两列火车在湖南郴州站相撞,造成3死63伤;7月27日,一列火车在兰新线乌鞘岭隧道内起火,1700余乘员徒步摸黑逃生;昨天,焦柳线又有一列火车脱轨,造成4死50余伤。一月之内,发生列车事故三起。
先不说这些事故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过于频繁的列车事故,已经足以在大众心理层面产生振荡。生命的遽然消逝也不说了,当人们凄凄惶惶地从列车上逃离的时候,他们会对铁路交通产生怎样的不安全感?这种不安全感,必然始于那些逃离的乘客,并向社会公众扩散。
也许事有凑巧,三起事故偶然地集中到了一个时段,往后一个相当长时间内都不会再有事故发生,但这种巧合也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惕。站在一种“客观中立”的立场上看,三起事故的集中发生有可能是偶然的,也有可能带有某种必然性,并与人的因素有关。
三起列车事故,原因似乎不太一样。有关方面描述说,“因持续强降雨造成山体崩塌掩埋线路”,导致了焦柳线列车脱轨。郴州事故刚刚宣布了调查结论,是机车修理时人为疏忽种下了祸胎。兰新线事故尚在调查中。看起来,有人祸,但也有天灾,人拿天灾是没有办法的。
如果没有持续强降雨,就不会有崩塌的泥石埋没铁路,也就没有焦柳线列车脱轨。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人奈其何。但虽然是有因必有果,但“因”是可以消除或改变的。有关部门组织线路设计施工时,完全应该考虑到持续降雨、山体崩塌的可能性,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手段,消除肇事之“因”。
也不要说,近期气象条件极端,百年一遇之类的话。其实,不光是中国的火车在悬崖峭壁上开,也不光中国有持续强降雨。欧洲阿尔卑斯、宝岛台湾中央山脉里也有火车风驰电掣,那里也有淫雨霏霏、连月不开的日子。大自然不可战胜,但人还是可以想出办法,使天灾对人的损害成为小概率事件。
每起事故,都要明确责任,以图改进。但对于最近一个月来的三起铁路事故,且不辨它们是天灾是人祸,我们可以先反求诸己,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刚刚过去的日全食,要是放在古代,皇帝照例要下“罪己诏”,意思就是反求诸己、反躬自省。
三起铁路事故已经发生了,“实事求是”的调查自会有它的说法。但这不应该妨碍我们反思:到底是偶然性大一些呢,还是必然性大一些?人在天灾面前是不是束手无策,或者说,灾害可不可以避免?人为什么容易疏忽大意,这纯属个人问题,还是有体制原因?我们不妨放下“调查结论”的包袱,不带先入之见,开始反思。 (杨于泽)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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