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的事情经常有,而警察联名举报公安局长的事情不常有。窃以为,这件事情必须尽快查个水落石出,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28日,网络出现《15名中层干警集体举报山东一公安局长》的帖子,帖文称当地15名警员实名举报郯城县公安局长孙钦刚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等问题。而公安局长孙钦刚则表示,举报纯属告黑状。(7月30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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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官员一旦被人举报的时候,首先想到的第一颗救命稻草就是立即声明自己是奉公守法,公正廉明的好人。胡长清、王宝森、陈良宇等概莫能外。我这样说并不是一口咬定孙钦刚就是贪官污吏,在事情扑朔迷离,云山雾罩的时候,谁也没有权力盖棺定论。这个时候需要纪委、检察院有所作为。民不举,官不究。群众举报了,你们还能不闻不问,坐视不理吗?在我看来,事实根本就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只要去查一查立马就会见到“庐山真面目”啦。
孙钦刚假如真的是蛀虫,那就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就对那些举报的警察给予表彰,鼓励更多的群众加入到举报的行列中来,让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贪官污吏无处藏身。如果说15名警察是诬告,那就按照法律给予严惩,让大家吸取经验教训,不敢再胡乱污蔑好人。咱们先抛开事实真相不说,暂且先别管谁是谁非,我个人认为,那15名警察敢于实名举报,还留下了地址和手机号码,这就需要天大的勇气。试问,普天之下有几人能做到这一点呢?他们“舍得一身挂,敢把皇帝拉下马”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吗?这样实名举报的事情越来越多,贪官污吏就会越来越少。你信吧?
俗话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众所周知,举报比炒股的风险大千万倍,炒股只是损失钱财,而举报弄不好就会丢了工作、还很有可能身陷囹圄、甚至是丢掉小命。因此,绝大多数人是不愿意举报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免得举报者受到打击报复。我们还要设立举报奖金,充分调动举报者的积极性。对那些只要不是恶意诽谤中伤者,即使是举报的情况和事实有较大的差别,也应该采取“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办法,进行鼓励。否则,谁还敢大胆地举报呢?试想,一旦没有了群众的举报,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将会是什么样的局面呢?我真的不敢想象。(毕文章)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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