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近日连续发出4份通报,对我省11所中学违规办学、招生等行为作出公开批评,严肃处理。(2009年8月5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新华日报》)
推行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是从上到下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倡导和要求,也是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呼声。当前,正是各种违规办学、招生、补课等行为集中呈现的特殊时期。因此,江苏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学校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很及时也很必要。
但是,在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全国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校违规办学、招生、宣传、补课等行为时有发生,有禁不止。特别是每年的寒暑假,名目繁多的补课班、补习班、兴趣小组、学习小组等,对家长、学生是一种双重摧残。
其实,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负担,早在2000年初,教育部便颁布了“禁补令”。每年假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都会三令五申,禁止假期乱补课,违反规定者还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禁补令”年年发,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补课却仍以各种方式在悄然进行。为了补课,各学校可谓绞尽脑汁,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自己的创造性,想出各种补课绝招。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京城一些中小学仍然在补课,且各种招式迭出,上演“补课三十六计”、“逃检三十六策”。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还出台了教育“五项禁令”、“十条禁令”等,其目的都是为了彻底封杀应试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道。但是,和“禁补令”一样,其他教育禁令也是年年发,年年破解不了应试教育的难题,乱收费、乱办学、乱办班、乱补课等仍然十分猖獗,学生减负,也往往是越减负担越重,学生叫苦,家长叫屈,社会叫停。
当然,江苏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通报指出,上述学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严肃纪律,对仪征市陈集中学、南京市三中等学校予以黄牌警告,并在星级高中复审中严肃处理。对其它违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严肃处理。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停止暑期补课,停止所谓返校日和返校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从通报来看,口气不可谓不严,但是,毕竟这还是“纸上谈兵”,并没有采取更为强劲的惩戒措施,并没有到那种砸饭碗、摘乌纱的程度,也正因为如此,类似的“亮黄牌”也便只是通报一下而已,并不会对其他各类学校产生多大“威胁”,于是,你禁你的、我搞我的。或者前面通报,后面再犯,反正没什么大不了的。
很多校方和一些教育主管部门有时也会有自己的苦衷,比如说,不让收费,学校怎么生存;不让补课,升学如何保证;不让办特色班,提优如何实现;等等。而这些软抵抗的借口和理由,都瞄准了一个目标:那就是发展——学校的发展,学生的发展。而很多情况下,禁令的出台,只是从方便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并没有切实考虑到被管理者的实际。禁令一出,看似要堵住所有的口子,实则是忽视了管理的真谛,由此也降低了禁令的实际效果,充其量,热乎一阵子罢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任何决定都要从现实出发,追求效率的同时,更注重政令的效果,否则就可以认为政策失败了。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包括江苏省在内的中国教育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就拿高考来说,一些地方的政策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搞得下面无所适从,只能牢牢地抓住提高学生“应试”能力这根救命稻草。现在的学校和家长都被江苏的教育制度逼疯了,几十年的习惯惯性,猛一刹车还不习惯,有的家长竟然抱怨禁补,去社会架构补课,其实就像看电影的翘脚现象,都踮起脚尖等于都没有踮起,招收的比例是固定的,你都把成绩拔高也没有用,录取还是那么多比例!所以教育部门不能一禁了之,还要严查社会办学,不允许补文化课,现任教师绝对不允许社会兼职补课,包括其他的一些违规行为,都要严查重罚,才能根治!如果仅凭发几份通报、亮几次“黄牌”,就希望遏制学校违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自娱自乐。(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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