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西岸文集> 刘长锋 > 正文
公安部拿银行吓唬得了谁?
www.fjnet.cn?2009-08-13 16:43?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多,酒精正在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将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人民网8月12日)

  为什么酒后驾车多出事故?酒精的催生的醉意,让司机无法实现有效自控是主因。而从另一方面来讲,就目前的司法环境来讲,对于酒后驾车,尤其是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往往失之手软,而且各地刑处千差万别。同样是酒后驾车,同样是交通肇事,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诉讼,也可以仅仅以交通肇事罪论处,甚至有的只要出钱多就可以减轻刑罚。

  如何有效遏制酒后驾车行为,从而尽最大可能地避免因酒后驾车给社会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别无办法,只有一条途径,就是严厉法纪,以法纪的约束处理,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处理力度。如果法纪的处理不够强硬,则酒后驾车始终无法避免,驾车出事更是在所难免。酒后驾车本属违法,因饮酒驾驶肇事,更应法不容情,唯有以严厉的法制手段方可达到杀一儆百、杀鸡骇猴的效果。

  就目前的不少现成案例看来,只要经济条件好,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因此而付出的代价往往相对比较小。严厉的法纪处理尚且刻意打折扣,那么,轻微的经济处罚对于酒后驾车究竟能有多大威慑力,实在让人难以信服。而另一方面,车主与银行的交易本属市场条件下的双方合作关系,只要交易本身不违法,那么谁也无权干涉,包括各级公安部门。因此从出发点本身来说,公安部门就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而同时,在利益的刺激下,银行会否情愿遵照公安部门的行政命令而不是司法条款,终止与车主的经济往来,都是一个未知数。

  之所以在这样一个节点公安部出台这样的措施,主要原因就在于最近一段时间酒后驾车肇事颇多,而且产生的社会影响力也非常之大。如何有效遏制酒后驾车行为,着力于这方面的工作,应该说公安部的出发点本身并没错。但很显然,这个靶子是找错了。对于惩罚和预防犯罪来说,法律制裁远比经济约束更为有效,且不论所谓的经济制裁究竟能否真正落实。

  至少就目前的经济状况看来,能买得起车的,在中国虽不算富裕阶层,但也绝不会沦落到中等水平以下。保险费率多个一千两千其实问题不大,对于车主不在话下。而所谓的银行不良记录,更是公安部门无权干涉。即使打着行政执法的旗号,让金融机构在表面上妥协,而真正实施起来难度仍是不小。毕竟银行是企业,以经济利益为第一目标。如此现实如此语境,不想办法在严厉法制,不在法律的执行上下工夫,在银行身上打主意,公安部的这一招,吓唬得了谁?(刘长锋)

(责编:李艳)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