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浙江省宁波市医疗纠纷仍在上升,但患者索赔金额下降八成,医患双方满意度达95%以上。根据宁波市政府规定,万元以上索赔纠纷,医院无权“私了”。同时,政府引入人民调解机制,成立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设立“缓冲带”,把医患冲突从医院内部转移到“第三方”。这一机制被称为医患纠纷处理的 “宁波解法”。(8月13日《人民日报》)
医患纠纷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由于医疗纠纷的敏感性,不少“医闹”事件演变为“暴力冲突”。曾经,深圳一家医院的医护人员全部戴上钢盔上班,福建某市聘请14位民警当医院副院长,就是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
医疗纠纷的难治难解,扯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处理机制欠缺完善,患者维权遭遇瓶颈。因此,宁波市建“缓冲带”的做法正是破解医疗纠纷的上善之策。“缓冲带”的建立,为医院与患者之间构建了公允的平衡力量,让患者拥有表达诉求的机会与平台。报道称,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属民间群众组织,人员来自司法、医院的退休人员和社会招聘的专业人士,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日常管理和人员招聘由司法部门负责。调委会“立场中立、不偏不倚”,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以独立的第三方角色居于中间参与医疗纠纷调解。
毫无疑问,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下,医患关系就能公平博弈,医疗纠纷的解决也就容易得多。循此,宁波市在医卫体制外寻求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案,委实难能可贵,也是值得期待的。
但是,“缓冲带”只不过是“亡羊补牢”、事后调节。虽然能够在事后调节上做得较好,但“缓冲带”有着天生的局限性——难以根治医疗纠纷的发生。“缓冲带”就好比止痛药,痛是止住了,但病根依旧存在。
“医闹”之所以产生,患方过分要求甚至无理取闹是一方面,医德的失却、监管的疲软、权力的失衡等医方因素则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因此,要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严厉打击“专业医闹”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其次,医方要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转变服务理念,尊重患者、理解患者、善待患者;第三,建立完善的强有力的监管机制,督促医院做好医疗服务,惩处医德败坏、权力失范的不良行为。唯有如此,才是治本之策。(刘长欣)
(责编:李艳)
- 2009-08-14免费医疗如何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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