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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权的告知对象是家长和学生
www.fjnet.cn?2009-08-25 07:46?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因为过分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目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教育部最新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首次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8月24日 《北京晚报》)   

  教育部在规定中明确说明班主任有批评权在常人看来似乎不可理解,班主任什么时候丢失过批判的权利?班主任从来没有失去对犯错误学生进行批评和教育的权利,只是因为很多原因不敢去行使权利。   

  首先是现在少数中小学生的“权利意识”增强,特别是独生子女在家享受“特权”之后在学校也要求老师对他们特别关注,所以哪怕一两句在普通学生看来是纠正和鼓励的话在他们看来也会成为侵犯他们权利的罪证。就像中国的小孩儿学走路被凳子绊倒,中国的家长会把小孩儿扶起来然后打凳子说凳子坏,而不是批评小孩儿走路不看路。错了就是错了,不批评教育只会让他一错再错,更可怕的是让他培养成自私性格而总把自己的错误归咎于外界和他人。   

  班主任不敢批评的根本原因是学生家长的干涉。很多家长自己在家里面对孩子都不敢批评,哪受得了学校的老师批评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有些人认为商品经济时代他们花钱进学校:教育是商品,他们是顾客,学校就是商家,教师就是营业员;学校和教师就应该向对待上帝一样对待他们的孩子。孩子在学校犯错误被老师批评之后告知家长,有些家长也不问青红皂白就到学校投诉老师甚至直接到教育部门投诉学校,可能事情弄清楚后学校或者老师没有过错,但是哪个学校或者老师能够承受声誉等方面隐形损失。最后有些老师为了不节外生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范错误的学生也就不敢批评教育了!   

  教育部的规定其实不是告知班主任你们有了批评权,而是告知少数家长和学生班主任他们有了批评权。我们在承认任性的学生和不讲道理的家长是少数的同时,也要承认无缘无故和采取不适当方式批评学生的老师更是少数。(黄朝峰)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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