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了一个新政策,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违者可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可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这个政策若实施的顺利,未成年人吸烟问题将得到极大的遏制。
2007年“迈向无烟中国”控烟项目基线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可以在一半以上的流动商贩和30%的杂货店里购买单支卷烟。据《2008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里的数据,北京市每所中小学校周边平均有2个卷烟零售摊位,最多的高达5个;91%的学生家庭周边200米内有售烟点,45%的学生家庭附近售烟点高达3个以上。90%以上的青少年从未在买烟时,因年龄太小而遭到拒绝。
上述所有数据都说明:如果青少年想要买烟,他们很方便就能买到,这是导致青少年吸烟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烟源抓起,青少年烟草控制应该能见起色。
但实际上,杭州新政只增加了一个罚款内容。在《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五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烟草销售商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可见条文早有,就是可操作性不强。那么,现在单加一个对烟草经营商的罚款条例,是不是就能有效地形成青少年“购烟难”的大环境?谁来监管烟草销售商的销售行为?能不能单纯地指望烟草经营商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在此罚款内容出台后便大幅提高?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相关管理部门查出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商家,谁对他们进行罚款?《条例》中倒是提到,这事儿归“卫生行政部门”。但是,卫生行政部门是什么部门?他们如何获取商家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证据?
另外,罚款从500元到2000元,差价不小,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可以讨价还价,中间会否有差额部分进到某些人的腰包里去?最重要的是,罚得的款项,归哪个部门所有,用在哪里?
出台一个法律,想得到严格的执行,必须在执行环节规定得严丝合缝。如若相机行事的空间太多,一项利国利民的法律法规,很有可能变成正确的废话,甚至任蛀虫们游刃有余。(侯江)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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