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公车私用一直是热点话题,尽管有杭州车改半路夭折的前车之鉴,但花样翻新的新举措依然层出不穷,对于公车带“标”防止私用的做法,我们不仅要对其执行力度表示怀疑,更要谨防“公车标志”演变为“权力标志”。
河北省保定市纪委5日透露,10月底前,该市6000辆公务车将全部张贴“公务用车”标志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9月5日,《中国新闻网》)
在规范“公务用车”的道路上,保定市也算是先行一步,虽然治标不治本,但总胜过放任“公车私用”肆意泛滥。
举措虽然够新颖,但做得依然是表面文章。公检法的标志够明显吧,照样公车私用,所以,贴上“公务用车”的标志只能显示身份,而不能防止私用,若按照保定市政府的逻辑,给公车统一涂装岂不是更好。
虽然保定市纪检部门规定,“对拒不张贴标识,瞒报公务车辆,蓄意损坏、销毁“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财政部门取消该单位该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等项经费的拨付”等,但该规定最大的漏洞在于片面强调维护标志而忽略了群众该如何监督带“标”公车。
要想防止“公车私用”首先必须解决三个问题:谁有权利监督,如何监督以及发现后如何惩罚。不解决这三个问题,不要说贴上“公务用车”的标志,就是统一涂装也难以防止“公车私用”。
所以,如果不完善监督公车的措施,即便是那些张贴标志的“公务用车”被私用,普通民众又有什么办法,而所谓“公车标志”就会逐渐地演变成“权力标志”。这样的后果,既背离了保定市政府推行公车标志的目的,也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背道而驰。
再细看一下新闻,一个保定市就有公车6000辆,这还只是公布出来的数字,放大至全省、全国呢,公车的数量足以让世界震惊,看来“公务用车”也该贯彻一下“计划生育”了!(姬学涛)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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