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东南快报》报道:“群众抓贼一个一千”,昨日,福州市鼓楼区大街小巷都挂起“有奖抓贼”的宣传横幅。虽然,有奖抓贼政策已经出台很久了,但如此“明码标价”的宣传,却还是头一回。
“有奖抓贼”,绝不是一个好主意,而是一个“馊主意”,为什么这样说呢?公安民警的职责就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你将自己的本职工作推给群众去做,你当懒汉、喝清茶、吃闲饭?比方说清洁工,你的工作是清扫马路,而清洁工说,各人自带扫帚一把,有奖清扫马路,行吗?再比方说当保安的,说小区内治安各家各户全部住进坦克里,保准没有小偷能凿开,能行吗?
有奖抓贼的风险谁来担?小贼现在武装到了牙齿,人人带刀,起码也有根棍子,老百姓手无寸铁,遇到贼猖狂使狠,一刀刺来,没有李小龙的功夫,还不得遭受侵害?小偷没有抓着,却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合算吗?
公安民警抓小偷,起码有必要的擒拿格斗本领,有经常性的训练做基础,有手枪步枪冲锋枪警棍警械还有抓小偷专用警网,要什么有什么,抓个小偷不在话下。而普通老百姓就有赤手空拳,这不是让老百姓往枪口上棍棒下送死吗?
打击盗窃犯罪行为的主体是警方,主要是因为警方警力有限,才需要把群众发动起来,群防群治。“警力有限”,似乎是现在警方的“万能胶”,想怎么贴就怎么贴,然而,“警力有限”就不抓贼了吗?公安机关喝大茶的有得是,机关人浮于事,警力根本没有下沉,只见街面盲目巡逻,没见有针对性的打击偷窃,好比一个无目的的拳手,只见漫天飞拳,却根本不知道敌人在哪里,最后还说“警力有限”,可笑不可笑?
抓贼要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当然是治安的良方,但万万不可不考虑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更不可将责任推给手无寸铁的群众。发现偷窃行为最好的办法是打电话报警,报警之后仍然可以领全额奖金,警方不必非要让老百姓徒手抓贼之后才给全额奖金,鼓励见义勇为,警方不差钱吧?(李振忠)
(责编:李艳)
- 2009-09-17重赏抓贼莫成某些人生财之道
- 2009-09-17“有奖抓贼”口号下是怎样的见义勇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