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事件最终得到了“特事特办”处理,河南新密农民工张海超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但是,对张海超一人的赔偿并不等于解决了当下工人的职业病维权困境。
张海超曾经不顾一切进行“开胸验肺”,折射出当下职业病维权艰难的现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必须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即由单一的机构来认定;另外,患者要进行职业病鉴定还必须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而事实上,又有哪家单位愿意主动出具证明去自证其罪、自领罚金呢?
正是这两条规定,张海超才被迫去做了“开胸验肺”。可以预想,如果《职业病防治法》不修订,职业病的鉴定及维权问题将一直困扰着众多农民工。谁是下一个张海超、谁是下一个“开胸验肺”者?
为能让更多的劳动者获得必要的职业病鉴定机会,避免类似张海超这样在职业病鉴定路途上维权无门以至于“开胸验肺”,需要对当前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规定与现有职业病鉴定体制进行修订与完善。在劳动者申请职业病鉴定资格上,不能只要求企业出具证明,应规定职工在企业的胸牌、出入证、工资条、工友证明等,都可作为职业史证明,只要能提供这些材料之一者即可获得进行职业病鉴定的机会。
应当破除职业病防治机构对于职业病鉴定的垄断地位。应当规定,只要达到相关级别的医疗机构的诊断结果,都可作为劳动者患有职业病的证明。还应破除当前部分地方职业病鉴定委员会与职业病防治所在机构与人员上重叠的格局,建立由多家权威医疗机构专家共同组成的“混合型”职业病鉴定复核机构,避免职业病鉴定复核流于形式,使职业病鉴定复核的作用能够得到体现。
必须对当下的不合理制度和规定进行“大手术”。唯有如此,张海超们才能得到根本的制度保障。(单纯刚)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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