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八旬老翁倒在地上,过路人没人敢扶。随后,这又引起网民热论,并且有人作了《保护救助者自己的救助标准程序》一文来省事惊人。(《广州日报》9月23日)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确,“南京徐老太事件”使国人对此类救助事件感到无所适从,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进,则怕伤害到自己;退,则良心上过意不去。人之初,性本善。笔者相信吮吸了中华传统美德精华的国人内心深处具有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的。否则,此贴就不会在网上被热议了。国人只是希望救助者能被保护,不被诬陷,或是万一有意外也不被追究,因为国人不想成为流血再流泪的悲剧式英雄。
怕狼别养羊,怕狗别出门。难道因为有一个“徐老太事件” 我们就要做鸵鸟吗?“徐老太事件”本身就是个糊涂案,根本不具备标杆意义。但是,国人毫不思索就把它延伸的社会道德意义强罩在“八旬老翁事件”上,还有人大言不惭评论:这是社会道德的沦陷。请问同志:全中国十几亿人口,有几起“八旬老翁事件”?一个八旬老翁不被搀扶就是社会道德沦陷吗?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形而上学思维。
当年雷锋帮助人并没考虑其结果,也没想万一被人诬陷如何处置。天地良心,他只是认为应该做,就去做。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有谁知道有多少无名英雄在无私奉献呢?又有谁知道有多少个老太和老翁被救助后其家人对救助者感恩戴德呢?正如报道中全国道德模范赵广军所说:“如果我碰到这种情况,先扶起老人,再送去医院!医药费也应先垫付。先不管将来是否会被人诬陷。摔倒的老人是弱势群体,扶贫济困是最起码的公序良德。”我们不能被这一虫蚕食的叶障目从而不见整个道德泰山。
“八旬老翁事件”是值得大家探讨,但我们也应该从多角度来分析这起事件。比如:从帖子来源角度,“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所以,这真实性就有待商榷;从新闻角度,“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之所以这事会引起关注,是因为它很少很稀奇,那么,其暗含意思就是助人为乐事件还是大多数和很正常的;从人性角度,虽然人们没有实施救助,但是人们还是渴望能把自己的古道热肠奉献出来,只不过是时机不成熟。理越辩越明。前提是遵循客观全面原则,切勿一棍子打死。
“八旬老翁事件”如果是社会道德沦陷,就不会出现这种国人热议场面,而应该是“落井下石”或是“倒地上再踩一脚”的可耻行为。聪者听于无声,明者见于未形。人们应该通观全局,慎思慎言,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要轻易把一个特殊事件强扣上道德之冠。这只是一种道德沦陷的假相。(路国顺)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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