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午11点,各大网站挂出一条令娱乐圈震惊的消息:赵本山在上海为《乡村爱情3》取景时,突发脑出血紧急入院!一时间,大批媒体聚集于赵本山所在的南汇中心医院。但随后赵本山又被转至华山医院。一位医生告诉记者,“当时赵本山浑身没有外伤,初步诊断为脑动脉破裂,经抢救,病情稳定。”某医院院长向媒体证实:赵本 山确实是因“脑出血”被送入医院。(据10月1日《天府早报》)
明星赵本山作为公众人物,媒体追踪报道他的一切消息,公众也关注他的近况,这是无可厚非的。不过,这一家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向媒体如此泄露他的一些病情资料,我认为是非常不妥当的。
健康状况是公民隐私权的一部分。一个人的病情资料,属于隐私权所保护的内容,如果不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医务人员是不能随意向外界泄漏的。尤其作为公众人物,这一种行为更应该谨慎。因为这很容易对其本人造成不利的一些社会影响,比如有可能会牵扯到一些商业秘密,也有可能给患者的身心健康带来另一种伤害。毕竟,不是每一个患者,都愿意公开自己的病情。
公众人物的病情状况公布上,应该是由其指定的代言人发布。是否愿意公布病情?要尊重与取决于本人的意愿。
在美国,一部《医疗保险可动性及责任法案》中明文规定,凡是申请医院工作、应聘医疗行业的人,必须通过《隐私和保密制度》考试。该制度规定,病人的个人资料、病史、各种检查结果、金融保险资料等相关书面资料、电子文件全部属于保密内容。在香港,明文规定医生的其中一项责任,就是将病者资料保密。在医治疾病的过程中,病者本身或家庭的资料,医生及医护人员,都不能让第三者包括挚友亲朋知道,更不要说是媒体。
在我国,在相关的卫生法规中,虽然也强调要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但往往过于笼统,也显得很滞后,并没有明文指出具体的侵权行为。另一个原因在于,医疗界虽然普遍重视医疗技术,但在如何对待患者就医权与隐私权等的服务精神上,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的结果就是,当前在医疗机构,一些对患者隐私权的侵害行为非常普遍。比如,前不久,广东的一位甲流患者,就曾怒斥,自己的隐私被暴露后,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影响。
同新闻中,本山传媒的总裁刘双平表示;“鉴于病情属于个人隐私,为尊重赵本山先生的隐私权,我无权对外发布详情。”为什么这一些专业的医务人员却不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呢?这一种对比令人感到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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