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日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上获悉,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在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虎扑篮球: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中表示,上海市将逐步剥离附着于户籍上的“待遇”,推动户籍管理向居住地服务管理转变。目前正重点推进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据2009年10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尽管我国现在的人口户籍制度早已不再承载着粮油、生活物品分配等功能,但是无法回避的是,户口所附加的城乡歧视性功能仍然存在。尤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语境下,户籍仍然与部分人的既得利益紧密挂钩,这也使得户籍制度改革举步维艰。上海市将逐步推动福利待遇与户籍分离的改革表明,消除户口附加值上的差距,把每一个人都纳入权利平等保障的视野,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回归,这也是应该可以做到的。
争取权利是每一个公民的事情。以权利为中心的时代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每一个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都在以自己方式伸张自己的权利,都希望在当前和未来的社会中,争得一个相对有利的位置。上海市政府目前在在抓紧出台《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将逐步剥离附着于户籍上的福利待遇,推动户籍管理向居住地服务管理转变,使本市户籍人员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后就能无差别地能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就医、帮困救济、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的政策、措施,这对于合理优化幼托、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与人口数量、结构相契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效率,无疑是大有益处的。更重要的还在于,这一措施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存和尊严,也是最为实际的尊重与保障。
对于公民生命和人格尊严的尊重与保护,很多时候就体现在社会管理者(执法者)身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某一社会现象的反思,总是习惯于质疑一些制度机制是否适当,其实,有时候,制度机制本身并无善恶之分,但制定和执行制度机制的人却有善恶之别,毕竟制度机制的背后站着的是人,制度机制的执行者也是人。因此,管理者或执法者的思想意识中应当深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应常怀对弱者施以更多尊重与敬仰的情怀,而决不能把制度机制与职务当作限制大部分人获利的关卡,更不能当作滥施淫威的工具。特别是当制度机制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时,应该及时作出调整,让制度机制释放出更加灿烂的人性光辉。
一个和谐社会就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拥有着相对良好的生存空间与发展机会,都能够无差别地享受社会发展进步的最新成果,包括当权者与无权者,有知识者与无知识者,身体健全者与残疾者,大家像兄弟姐妹一样生活在一个和谐家庭里,能够各安其位,又各得其所,以便在公平的旗帜下充分激发公民的劳动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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