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数名律师为涉黑人员“捞人”被查。重庆掀起打黑除恶风暴,除了黑社会团伙被捣毁、高官落马外,还有一批与黑帮案件有关的律师也被查。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也涉及此案,原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原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落马直接将这位美女律师拖下了水。据全国知名律师周立太透露,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10月18日《武汉晚报》)
赫赫有名的“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胡燕瑜,竟然是落马贪官乌小青的情妇。奇怪吗?好笑吗?一点也不!
《法制日报》曾刊文指出,在我国,律师行贿法官犯罪案件并非个案。仅最近几年,就有武汉中院、深圳中院、天津高院以及吉林高院先后曝光法官收受律师贿赂的丑闻,都是“贪腐法官”与“行贿律师”相互利用,所形成的俱荣俱损的利益同体关系。可以说,近年来大凡有法官因贪腐落网的案件中,几乎都有律师不光彩的参与。某些律师与贪官狼狈为奸,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拉拢贪官可以靠钱,当然也就可以靠“色”,“十佳女律师”跟贪官“有一腿”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十佳女律师”和贪官似乎也并不想刻意隐瞒两人的关系,知情者表示,“他们的关系在重庆是众所周知的,胡燕瑜的许多案源都是乌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介绍的。”据称,仅乌小青操纵的一个某银行的执行案件,胡燕瑜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试想,如果胡燕瑜不向乌小青投怀送抱,乌小青不可能不遗余力地为她办事,她也就不可能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可以说,“十佳女律师”这枚光荣的“军功章”,有胡燕瑜的一半,也有乌小青的一半哩!“十佳女律师”和贪官沆瀣一气,究竟攫取了多少不义之财,究竟干了多少丑事,谁又说得清楚呢。
跟其他律师和法官之间的“金钱关系”相比,“十佳女律师”和贪官组成的“情人关系”显然更科学、更合理,也更有效。人都是讲感情的。大家是情人,经常“坦诚相见”,就更能够增进感情、增进了解、增进信任,在合作赚钱的时候当然更有默契。这才是真正的“黄金搭档”,这才是强奸法律和正义的“最佳组合”呀。窃以为,在当前权力运行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的司法环境下,“十佳女律师”和贪官的行为尽管丑陋,却并不令人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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