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宣传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对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10月22日《云南日报》)
这个“媒体义务监督员”,让人听来感觉怪怪的,让新闻从业者感觉很不是滋味。
媒体义务监督员,顾名思义,是用来监督媒体的。并不是说媒体不能被别人监督,作为以舆论监督为己任、信奉“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媒体,当然也需要来自外在的监督。媒体掌握着报道的权力,这种权力也可能发生异化,当然也需要制度的约束。从有偿新闻到虚假报道,再到虚假广告,当下中国媒体自身的问题并不少,这些都需要监督和治理。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政府专门组织“媒体义务监督员”对媒体进行监督,因为社会和舆论会对媒体自然形成一种监督机制,社会有一种天然的力量约束着媒体。
比如说媒体的多元化和同行的市场竞争,如今媒体的市场化色彩越来越浓,竞争日益激烈,当一个媒体出现了虚假报道,同城的竞争对手或异地的都市报很快会站出来进行披露,让虚假报道很快现形,许多假新闻就是在这样的竞争氛围中被揭丑的。而且,相比于其他行业,媒体业尚是一种有着较高职业道德和自律做得很好的领域,内部有一种良性的自律机构,许多有偿新闻就是在同行监督中曝出的。还有,如今网络越来越发达,信息来源越来越多元化,网友的监督热情越来越高,这样的氛围也让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良广告等无法藏身。
我担心所谓的“媒体监督员”,不过是在强化政府对媒体的操控,强化媒体的政府管制色彩,使有关部门多了一个操纵媒体的手段,在媒体身上多戴了一副枷锁,借“媒体义务监督员”这种手段将媒体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下:媒体不听话,就借“媒体义务监督员”之口、之手去让媒体不好受。
现实证明,纯净、健康的媒体环境从来不是政府监督出来的,而是开放、自由的媒体环境所造就的,一个社会在媒体管制上越宽松,媒体和记者的权利得到越多的保障,这个社会的假新闻、有偿新闻、恶俗之风也就会得到越多的遏制。有时候,政府对媒体设置过多的“监督”,恰恰是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源,控制越多越窒息了媒体的道德自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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