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7日举行通气会,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改革情况。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据透露,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
平均工资几乎已经成了常说常新的话题,每一次平均工资数据发布之时,一般也会成为公众强烈质疑此项统计数据真实性之际。从最初郁闷地反问“我的工资为什么没有那么高”,到后来自我解嘲式地感叹自己“又一次拖了全国的后腿”,再到最后玩起“工资被增长”的冷幽默,公众无非是在以冷暖自知的常识来拷问本应权威的统计数据。8月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网友的“被增长”之说让自己觉得“脸红”。
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与民众切身感受之间的差异,说到底是一种制度性后果。按照现有工资统计制度的安排,所谓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查统计对象并不包含所有城镇职工,私营单位职工、个体户和农民工都属于被忽略掉的人群。2007年年底,全国城镇实际就业人数是2.9亿人,被纳入城镇职工工资统计的人数有1.2亿,而没有纳入统计的却有1.7亿。也就是说,没有被纳入统计口径的城镇就业者人数占到了就业者总数的60%,他们恰恰是收入较低的人群。以少数相对高收入人群为基数统计出来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自然会“虚胖”到让人难以认同。
从统计制度改革的视角看来,这样的误差是统计制度改革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期,统计完机关、事业单位和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基本上也就掌握了城镇职工工资收入情况的全貌。但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得私营经济、中小企业成为民众就业的主渠道,旧有的统计口径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经济格局的需要。改革滞后的结果,只能是统计数据的严重失真。国家统计局此番建立私营单位工资调查制度,并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范围的改革举措,目的正在于修补原有统计方式的漏洞。
统计数据失真的后果不止于感受上的怪异,而且会与每一个人的现实利益密切关联。众所周知,各项社会保险金的交纳都是以平均工资数据为基数,统计数据的失真自然会对低收入者产生不公平。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统计数据往往是各项经济、社会决策的依据,基础数据失之毫厘很有可能带来相关政策执行结果谬以千里。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呈快速增长的态势,其增长幅度甚至超过了GDP的增幅,由此应当得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大幅提升的结论。但是,同期央行的调查却显示,居民二季度收入感受指数为-8.6%,跌至10年来最低。数据的质量通过宏观决策的放大,将对每一个人的利益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从表象上看,统计只是一项提供数据的专业工作,但是它与权利的实现不可分割。如果说“被增长”是一种伤害,那么“被统计”就是一种避免伤害的权利。就平均工资的统计而言,既然它是一个社会平均的概念,既然它与种种利益相关,那么它就没有理由将一部分人排除在统计范围之外。有了真实的“被统计”,方可避免尴尬的“被增长”。多层次、全方面的权利诉求,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当“被统计”也成为一种权利诉求的时候,统计改革也因此具备了无法推托的强大动力。
- 2009-07-29如何消弭公众收入“被增长”之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