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威县通过公开招聘,从500多名往届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了191人,充实到全县中小学教学一线。可是,10月中旬,这些新入职教师被告知要捐款,专科毕业生捐5万,本科毕业生捐3万,名目是“捐资助教”,不交钱就开除。(10月29日 《南方都市报》)
一方面宣称自愿捐款,另一方面,对教师岗位明码标价:专科生交5万,本科生交3万,标准是教育局领导定的。有这样自愿的吗?自愿、自愿,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面对当教师、吃皇粮的工作机会,面对“不交钱就开除”的霸王条款,哪个新教师又敢不自愿呢?如此自愿的辩解实在是滑稽得没有半点技术含量。现在,自愿几乎成了一个烂菜筐,任何强奸民意、公权滥用的乱收费都可以往里面装。
政府依法行政、收取费用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目无法纪。自《行政许可法》颁布执行以来,行政机关收费已经有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收费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教育局向新教师强收“捐资助教费”,显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是典型的乱收费行为。在我看来,政府教育部门明码标价公开叫卖就业岗位,其实质是权力摊派,更是在出售政府公信力,而且把家庭经济困难的新教师们推向了无助的境地。
教育局强制“自愿”捐款的后果很可怕。毕业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几年大学学习已经花费了父母不少血汗钱,现在又逼他们向家里伸手,政府于心何忍?在“不交钱开除”的霸王规则面前,有的毕业生即使十分优秀,如果交不起几万元巨款,他们也只能遗憾地与工作机会失之交臂。这对他们岂不是一种伤害?
据介绍,事情曝光后,河北威县县委和县政府给《焦点访谈》发来信函说:“在新招录教师中开展自愿捐资助教活动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决定予以彻底纠正,退回已捐资金。”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些新教师心里很不踏实,他们仍然担心辛辛苦苦考来的工作因此丢掉。
而且,笔者认为,查处乱收费切不可简单陷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重视、停止收费”这一模式。要想有效杜绝乱收费行为,就应规范地方政府的权力运作,压缩其收费权力空间,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并依法惩处乱收费相关责任人。如此,类似 “卖”教师岗位的闹剧才不会再次发生,政府的公信力也才能得到较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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